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三)组织实施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新形势下教育事业的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在省、市教育体育收费政策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内、外教育援助、贷款和合作交流项目。
(五)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资源配置、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聘用及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工作。做好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奖励。按区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和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的任免和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
(六)负责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承担学校的设立、更名、撤销与调整的上报审批工作。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承担学校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九)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承担学科管理、质量管理、学籍管理和教育考试工作,承担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教师资格笔试和书法水平测试等组织工作。
(十)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成教、扫盲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群众性、竞技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区学校、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训练基地、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产业工作。指导区业余体校开展工作。
(十三)承担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布局、网点规范化建设责任。监督管理体育彩票经营活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筹措与管理全区体彩工作经费。
(十四)承担教育、体育信息工作和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开展教育、体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五)构建教育体育系统信用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德育、政治理论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六)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指导学校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十七)指导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教体社团组织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教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校工、青、妇、少先队等群团工作。
(十八)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承担教育体育系统群众和信访工作。
(十九)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管理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行政会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指导局级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保密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民生目标任务管理和市、区目标任务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电子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印章的管理使用。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教育系统文书档案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房产、基建、消防、卫生、绿化、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负责组织机关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承担机关工会和老年工作。会同审计和监督股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联系镇(街道)和社区,以及对外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调研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执政实录、年鉴编纂工作。牵头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法规安全信访股(行政审批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参与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组织制定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制定或拟订系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牵头教育和体育系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放管服”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参与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涉校车单位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运政、经信等部门开展校车审查工作,牵头校车使用许可的上报审批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各单位处理安全突发事件。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群众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群众信访问题的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承办上级交办和转办的信访案件,协助、配合上级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协助职能股室对重要决策、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等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拟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基础教育结构、模式等教育综合改革。参与拟订基础教育考核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业务管理工作。加强全区各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德育、科技教育及团、队建设工作,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各类考试工作。负责基础教育阶段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指导语言文字工作。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办学发展规划。牵头实施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检查工作。下达中职学校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职业中学学生参加技术等级考核。指导职教实习实验基地建设和专业建设。组织中职学校学生毕业会考。负责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指导中职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短训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等行政审批工作。
(五)体育股。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体育团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体育特别是青少年体育的协调发展。统筹规划体育竞赛活动,布局、设置竞技运动项目,参加各级体育竞赛活动。承担群众体育综合运动会和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参赛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和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工作。指导、协调运动员队伍建设和训练。负责全区体育市场发展的监督和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负责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申报、审批。负责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区业余体校的业务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指导、组织全区教育系统的体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辖区内学校中考体考事宜。
(六)艺术卫生股。负责综合管理全区教育系统艺术教育、卫生(含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环保和红十字会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负责落实河库长制、“五清行动”、创建卫生城市等环保、卫生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计划财务基建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配合基教股、职成股等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承担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体育项目建设工作。参与区本级教育和体育事业费、教育和体育专款(含教育和体育专项经费)等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教育和体育拨款、教育和体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学校财务预决算及监督工作。参与管理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学校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区学校的收费管理。指导执行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全区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全区的教育统计工作。编制区属学校、事业单位和体育的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学校教学、实验用房和学生、教师、生活用房及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中职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及免学费工作的认定、审批、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的初审,配合银行搞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八)审计和监督股。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系统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遵守执行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系统内各单位有关重大经济活动项目的审计调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系统内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上级的决定、指示情况。按照管理权限规定,受理对监督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系统内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九)政工股。负责局党委各种学习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组织设置、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上交、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发展等工作。指导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对所属校(园、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的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选拔、考核、任免有关校(园、单位)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会同审计和监督股做好本系统社会评价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党委印章的管理使用。承办本系统其他相关党建工作。
组织干部股。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建、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区属学校(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相关领导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培训及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区属学校(教育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选拔管理工作。
宣传思想工作股。指导全区学校(园)德育、宣传舆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学校(园)稳定工作、网络文化建设与指导工作。
(十)人事股。规划、指导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师德建设和体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教师及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负责所属学校、事业单位、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劳资、奖惩工作。负责人员招聘指导工作。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和注册工作。指导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交流轮岗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档案管理及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无偿献血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教育对外交流合作。配合有关股室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区政府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重点和热点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督学、督导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对所辖区域内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义教均衡发展以及完成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工作目标情况等进行督导评估;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政、督学的日常工作职责;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区教育体育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下属事业单位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拟定市中区教育信息化标准化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指导学校按照国家、省定标准进行实验室、图书室等功能室建设等工作。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考试中心。承担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基础信息采集、体检、考生档案组建、考试组织、志愿填报及征集志愿等工作;承担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基础信息采集、考生档案组建、考试组织等工作。
内江市市中区学校后勤工作指导中心。指导全区校(园)后勤保障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校(园)食堂(小卖部)的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内江市市中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贯彻教育训练方针,抓好学生体育训练及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学训练质量和运动技术水平,组织参加省、市业余体校比赛;开发体育人才资源,选拔、培养、训练、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等工作。
现任领导
陈 翼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罗德容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向秀君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主任科员
刘 颖 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钟敏娜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严加勉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黄 波 区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所获荣誉
2023年8月30日,被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