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检察院
内设机构
一、第一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负责刑事检察综合指导和各综合性专项工作。
二、第二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三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的案件。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
四、第四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向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协调开展依法治市的有关工作。
五、第五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向市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行政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行政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六、法律政策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配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收集、管理图书资料,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组织编写检察工作年鉴和检察志;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和执法大检查工作。
七、案件管理室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统筹规范司法;统一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八、检务督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对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承担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九、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宣传、舆论引导、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打印文件,处理检察信息、机要文电和秘书事务,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建设,管理警用装备。指导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协调全市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为市院机关开展工作提供警务保障。
十、政治部(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本部门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院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协助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编制和检察官员额。协助管理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司法警察警衔的管理、工资统发审核的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检察政治工作重大活动、重要部署、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检察机关重大典型的发现、总结推广以及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基层院建设和党群工作,指导、组织和管理检察机关各类培训及有关考试、考务。承担政治部公文管理和政工信息工作。
负责院机关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本部门的党群工作。
十一、检务保障部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市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车管理、机关后勤管理和保障等工作。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发展总体规划,拟定检察机关物证技术、视听技术、信息技术工作细则,建立法医、文检、痕迹、司法会计、视听、通讯、电脑等技术门类的工作制度,编制技术建设标准化方案;负责司法鉴定、视听资料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机构领导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
余键平: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庄沛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蔡立群: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许业彬: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邱淑惠: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历任领导
陈伊拉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