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1号)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2022年7号)联合创作 · 2022-01-01 0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2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2010年8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6号公布 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6号)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2010年3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 56 号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8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2020年1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 358 号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价值,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现予发布。本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知识产权局 20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594号)(2024年2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 594 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9号)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09年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 49 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4号)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20年4号)中国人民银行令 〔2019〕 第 4 号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已经2019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第1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行 长 易 纲 2019年11月22日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08年14号)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令 〔2007〕第 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经2007年9月26日第21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行 长 周小川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应收账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7号)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2022年9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18年2号)中国人民银行令 〔2017〕 第 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经2017年8月24日第8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行 长 周小川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21号)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