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宁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宁明县统计局

宁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宁明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 3193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713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7747人,减少5.26%,年平均下降率为0.54%。

全县共有13个乡(镇)、2个华侨农场(具有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华侨农场),各乡(镇)、华侨农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注:表中海渊镇数据包含海渊华侨农场数据。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07345户,集体户1832户,家庭户人口为311390人,集体户人口为799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7人 减少0.57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0260人,占18.8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9126人,占81.13%,其中壮族人口为256174人,占80.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4964人,减少7.61%;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2783人,减少4.7%,其中壮族人口减少13373人,减少4.96%。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7763人,占52.53%;女性人口为151623人,占47.4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74相比下降1.10。

注:表中海渊镇数据包含海渊华侨农场数据。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75705人,占23.70%;15-59岁人口为186307人,占58.33 %;60岁及以上人口为57374人,占17.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176人,占13.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0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8 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5个百分点。

注:表中海渊镇数据包含海渊华侨农场数据。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83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62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169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890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758人上升为527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652人上升为990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423人上升为4123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086人下降为30967人。

注:表中海渊镇数据包含海渊华侨农场数据。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04年提高至8.66年。

注:表中海渊镇数据包含海渊华侨农场数据。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48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600人,文盲率[8]由4.77%下降为3.59%,下降1.18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6750人,占33.4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2636人,占66.5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359人,乡村人口减少5610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1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华侨农场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80174人,16-59岁人口为181838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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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宁明县统计局宁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宁明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全县常住人口[3]为 3193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713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7747人,减少5.26%,年平均下降率为0.54%。RAG-ES2024-10-23
全县共有13个乡(镇)、2个华侨农场(具有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华侨农场),各乡(镇)、华侨农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注:表中海渊镇数据包含海渊华侨农场数据。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5]107345户,集体户1832户,家庭户人口为311390人,集体户人口为799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7人 减少0.57人。RAG-ES2024-10-23
三、民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0260人,占18.8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9126人,占81.13%,其中壮族人口为256174人,占80.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4964人,减少7.61%;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2783人,减少4.7%,其中壮族人口减少13373人,减少4.96%。四、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7763人,占52.53%;女性人口为151623人,占47.4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74相比下降1.10。RAG-ES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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