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8月10日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为310180人。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296人相比,减少47116人,减少13.19%,年平均增长率为﹣1.40%。
全县共有家庭户[3] 122683户,集体户1259户,家庭户人口为302327人,集体户人口为785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7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54530人,占17.58%;15-59岁人口为179928人,占58.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722人,占24.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3687人,占17.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8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1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1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数 | 比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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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8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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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30 | 17.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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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928 | 5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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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22 | 24.41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53687 | 17.31 |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29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63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10663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61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5306人增加为847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339人下降为 140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668人下降为3437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189人增加为30502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76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60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619人,文盲率[6]由8.46%下降为5.03%,下降3.43个百分点。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57852人,16-59岁人口为176606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15个乡镇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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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统计局英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根据英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人口情况 一、 (一)常住人口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为310180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296人相比,减少47116人,减少13.19%,年平均增长率为﹣1.40%。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122683户,集体户1259户,家庭户人口为302327人,集体户人口为785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7人。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二、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7414人,占50.75%;女性人口为152766人,占49.2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59。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三、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54530人,占17.58%;15-59岁人口为179928人,占58.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722人,占24.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3687人,占17.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8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1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1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310180 100 0-14岁 54530 17.58 15-59岁 179928 58.01 60岁及以上 75722 24.41 其中:65岁及以上 53687 17.31 人口受教育情况 四、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29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63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10663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61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5306人增加为847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339人下降为 140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668人下降为3437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189人增加为30502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5]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76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60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619人,文盲率[6]由8.46%下降为5.03%,下降3.43个百分点。 城乡[7]人口情况 五、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2928人,占39.6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7252人,占60.3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6.5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3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57852人,16-59岁人口为176606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15个乡镇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