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

联合创作 · 2023-08-13 23:26

地名由来:明洪武年间,镇南定国大将军哈勒.八士驻军境城,见此地高岗上枫木、株木成林,便命名“枫树岗",沿用至今,又因境内维吾尔族、回族居民较多,故名。

2021年11月,国家民委公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名单,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上榜。

2021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为2020年度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单位。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位于桃源县城东北,距县城14公里。东与陬市镇毗邻,南与车湖垸乡、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隔水相望,西与浯溪河乡接壤,北与漆河镇山水相连。全乡总面积58.9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2075亩。(水田31645亩、旱地10430亩),山地面积20260亩。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系丘陵区,东南则是平原低洼地,形成八湖平原。境内有沅水支流白洋河流经田河、栗林坝、桐岭、南岳、袁家巷、新河、鸡婆山、砌口、田湖9个村,全长22里。

建国前,这里分属陬市镇、浯溪河乡,解放后设田河、黎家坡、桐岭、大家滩、枫树、巴溪、庄家桥、金鸡山8个小乡,属于桃源县第三区、第四区。1956年,撤区并乡,分属陬溪乡、回族乡。1958年属东风公社;1961年缩小公社辖区,建枫树公社。据《桃源县志》记载:“县东20里,有枫树,夏绿秋红,景色宜人。”公社因此得名。1983年撤社,建枫树乡,1986年10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枫树乡,成立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全乡现辖栗林坝、田河、老井、桐岭、南岳、袁家巷、新河、鸡婆山、砌口、田湖、江家育、金鸡山、大家滩、牛场、仙坞、黎家坡、桂竹岗、苏家堆、庄家桥、公路、回维、新屋岗、覃家咀23个村,239个村民小组,8275户,30411人,其中维吾尔族7688人,回族2316人,是除新疆外最大的维吾尔族群聚地,素有“维吾尔族第二故乡”之称,著名的历史学家、马克思主义者翦伯赞就出生在我乡回维村。

据大量史料记载:湖南维吾尔族的祖籍不在桃源,亦不在湘楚之地,而是元朝时期在我国西域高昌王国的统地,即现在新疆的吐鲁番、哈密,属高昌王国的一个望族。公元1227年,成吉思汗统帅下的一支-将领哈勒,曾任高昌王国兵马大都督,尔后率军攻灭西夏,进入了现在的甘肃、宁夏一带,他的后裔也因此一直在元朝为官。

公元14世纪中叶,元灭明兴。洪武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平定南方叛乱,巩固其统治地位,起用了哈勒的后裔、时任燕京总兵的哈勒•八十为大都督,率众将南征,进入湘楚之地。因哈勒•八十“翦除敌对势力有功”,被明太祖朱元璋晋封为“镇南定国将军”,加封“太子太保”衔;赐其姓“翦”,更其名“八十”为“八士”。命其镇守湖、广、云、贵一带,翦八士驻兵桃源枫树,设立大本营,称为“哈旗营”。

历史沿革:

清代,属桃源县建宁乡下大高村和仙洞乡下大田村。

民国,属陬市镇和语溪乡。

1958年,属东风公社。

1961年4月,析置枫树公社。

1984年2月,公社改乡。

1986年2月,改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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