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潍坊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潍坊科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文化素养和技能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潍坊科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
潍坊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2843
(二)学校地址
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三)办学类型
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四)培养层次
本科、专科(高职)
(五)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
潍坊科技学院
(六)学校简介
潍坊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寿光市人民政府兴办的一所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院校、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国蔬菜之乡”“中国海盐之都”——山东省寿光市。校园占地24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7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图书145万多册,全日制在校生3.1万余人。
学校现设贾思勰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护理学院、士官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培育了园艺技术、海洋化工、机械电子、信息技术等优势学科专业群,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学为特色,工学、农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师资雄厚,现有教职工19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尹伟伦受聘为教授、名誉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天来教授等专家学者加盟学校,引进全国知名博导张友祥、崔希海、李强、宋彧等教授,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达525人,硕士及以上1147人,双师型教师345人,3人评为山东省首席技师,4人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齐鲁巾帼发明家称号,校级学科带头人17名,23人受聘为东北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博导硕导。
学校坚持专家治校科学决策,聘请省内外专家成立战略规划、教学工作、学生事务管理、文化建设、预决算管理等五个专委会,作为顶层设计决策咨询机构,全面推进管理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入推进因材施教、分类施教,加强专业社团建设,建立学分置换制度,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以赛促学、促练,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获特等奖、一等奖200多项,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推行适合的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升,育人成绩显著。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潍坊科技学院1189名毕业生,参考709人,上线459人,录取366人,考研录取率达到30.78%!连续七年考研录取率超过30%!七年共考取1776名研究生。在我校就读实践课程考核本科的学生中,2018届毕业生有23名同学顺利通过国家线。学校专升本考试录取人数连续15年全省第一。
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省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省就业服务先进单位、省高校餐饮服务先进单位、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社会公信度满意单位等100多项荣誉,得到国家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内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单独考试监督组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团队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一)报名对象: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四)共计15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其中技术技能类招生计划180人。
五、考试方式 及录取原则
考试采用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时政)加面试(职业素养、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文化课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
(二)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规则
(1)根据综合成绩,分春季专业大类、普通文理类按分数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果报考考生数量不足,为了确保生源质量,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录取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剩余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返回统招计划中使用。
(3)专业报名不足10人的,将取消该专业招生,按照考生填报的其它顺序专业依次录取。
六、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二)志愿填报
专业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具体以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报名平台为准)。
(三)缴费考试
报名考试费:20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具体缴费方式、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以我校招生网(http://zs.wfust.edu.cn/)公布为准。
七、收费标准
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学费标准:各专业年学费标准为:6600元—10800元/。
学校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500—2500元/年。
八、录取公示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fust.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五)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六)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九、学生待遇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被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成绩复核及申诉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2700
咨询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学校网址:http://www.wfus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fust.edu.cn/
十二、附则
(一)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