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4 11:28

地名由来:彩云镇因位于县城之南得名“南乡”,后雅化为“彩云”。

2014年7月,彩云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04年末,全镇辖槟榔、红土、长街、法块、务龙、石洞、足法、额则、路撒9个村委会,64个村民小组。有8834户36793人。其中农业人口35341万人,占总人口的96.05%,非农业人口1452人,占总人口的3.95%;少数民族2136人,占总人口的5.81%。人口自然增长率9‰,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71人。

全镇总面积216平方千米,耕地面积2752公顷。其中水田652公顷,旱地2100公顷,人均耕地1.12亩。粮食播种面积4884公顷,总产量1558万千克,人均有粮438千克;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390公顷,经济作物收入5847.6万元。其中:烤烟播种面积1600公顷,产量320万千克,产值3840万元;油菜播种面积1066公顷,产量100万千克,产值232万元;蔬菜播种面积433公顷,产值398万元;桑园种植面积14.8公顷,养蚕246张,产茧6030千克,产值8.52万元;水果面积29公顷,产量13.6万千克,产值17.15万元。全镇林业面积7733公顷,工程造林357公顷,封山育林84公顷,义务植树21万株,四旁植树15万株,森林覆盖率达37%。牲畜存栏9万头(匹、只),出栏4.43万头(匹、只)。其中猪存栏2.70万头,出栏3.5万头;羊存栏1.23万只,出栏0.8万只;牛存栏0.86万头,出栏0.13万头;马骡存栏2547匹,出栏432匹。养鱼水面积13.1公顷,产量3.15万千克,产值26万元。

全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27亿元,较上年增长25.8 %。财政收入744万元,增130万元,增长21.2%,地方一般预算支出449万元,较上年增长1%。农民人均纯收入1850元,较上年增8.6%。有乡镇企业258个,增2个,从业人员1969人,增20人,总产值9202万元,实现利润452万元,上缴税金118万元,增9.3%。全镇有汽车368辆,拖拉机1022辆,摩托车512辆。有电视机6679台,洗衣机3112台,电冰箱445台,电风扇221台,照相机231台,电话机428台,移动电话1024部,影碟机4111台,录音机2586台,放像机521台。

全镇有中学1所,教职工99人,在校学生2300人;有小学34所,教职工281人,在校学生5670人,小学入学率99.6%,巩固率99.2%。有文化站1个。

历史沿革:

1949年,属师宗县第三区。

1958年,设彩云公社。

1984年,公社改区。

1988年,区改乡。

2001年,乡改彩云镇。

浏览 3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