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水务局

联合创作 · 2024-09-26 14:05

主要职责

(一)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旱灾害防治规划、供水规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等水务规划。制定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

(三)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山洪灾害防治及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库防汛预案的审查工作。承担防御水旱灾害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开展涉水活动水行政执法检查。

(七)组织开展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的审查、监督、管理。

(八)承担河长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总河长、总河长办会议确定的事项。督导县(区)、乡镇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市级河长联络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组织开展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城乡供水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相关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全市供水价格测算工作。承担供水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城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截污干管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价格测算工作。承担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负责水旱灾害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安置、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监督。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应急局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局与市水务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水务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市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送工作;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水旱灾害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市水务局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排水设施(除截污干管)的建设,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水务部门管理。市水务局负责城区截污干管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城区排水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对外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工作。承担日常及应急值班管理工作。负责水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规划计划财务科。拟订水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组织编制重大水务发展综合规划。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年度项目计划。承担和指导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局系统、机关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拟订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管理科(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及普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统一管理水资源,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应急水量调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科。审核水利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负责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水利工程灌区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五)水土保持科(行政审批科)。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六)城乡供水管理科。拟订城乡供水规划。承担供水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供水行业特许经营实施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城乡二次供水相关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城乡供水价格测算工作。

(七)城乡污水处理科。拟订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截污干管建设规划。承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截污干管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排入截污干管的许可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污水处理费价格的测算工作。承担水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的牵头工作。

(八)河湖管理科。指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实施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审查、监督、管理。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防汛抗旱科(灾害防治科)。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山洪灾害防治及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库防汛预案的审查工作。承担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的测算、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任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机关党委领导下,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统战工作,协助做好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移民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法规政策,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前期工作。管理和监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实施工作。协调推进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移民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

彭明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办公事务、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河长制、水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河湖管理科。分管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联系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杨小慧 副局长

周 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城乡供水、行政审批服务(营商环境)、水土保持等工作,分管城乡供水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水土保持科(行政审批科)。分管市小井沟双溪水库服务中心,联系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洪剑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党务和党风廉政、组织人事、行业工会、群团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张云义 总规划师: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城乡污水治理、城市排水防涝、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务战略规划、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战略研究等领域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处理规划研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指导规划的规程规范修编和管理,负责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推进工作。分管规划计划财务科、城乡污水处理科。分管市供排水服务中心。

历任领导

杨诚: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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