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志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志丹县

共 2801字,需浏览 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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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1 00:00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和繁重发展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初步核算,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9.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4.5%,二季度累计增长10%,三季度增长累计8.7%,四季度累计增长8.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64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110.22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增加值32.12亿元,增长3.7%。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为5.1:73.5:2.4。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 6.9%、83.8%和9.3%;拉动力分别为:0.6、6.7和0.7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2031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8.8%。

农业生产稳定增长。201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7.1万吨,比上年增加3808吨,增长5.7%。其中,夏粮产量925吨;秋粮产量69687吨。全年油料产量355吨,下降32.5%;水果产量92826吨,增长31.59%,其中苹果产量71200吨,增长58.23%;蔬菜产量87078万吨,增长5.3%;全年生猪年末存栏16709头,比上年下降1.1%;生猪年末出栏15736万头,比上年增长1.9%;羊子年末存栏123700只,比上年增长0.2%;羊子年末出栏38600只,比上年下降1.0%;牛年末存栏2090头,比上年下降0.5%,牛年末出栏885头,比上年增长1.0%。

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3.1%。其中农业产值9.5亿元,占总产值68.3%;林业产值0.9亿元,占总产值6.8%;牧业产值2.9亿元,占总产值20.9%;渔业产值0.02亿元,占总产值0.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5亿元,占总产值3.9%。总体来看,农村产业规模小,发展步伐较慢,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仅占GDP的5.2%,比上年高0.2个百分点。

图3

工业生产缓中趋稳。2018年,全县规上工业实现总产值159.14亿元,同比增长35.5%,实现增加值103.59亿元,占GDP总量的比重达69.1%,比上年高4.4个百分点;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0.4%。

图4

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7.1%,二季度累计增长9.6%,三季度累计增长9.2%,四季度累计增长10.4%。从产品看,境内生产原油476.89吨,同比下降0.27%,其中延长油矿生产原油221.25万吨,同比上涨1.6%,;长庆油田生产原油255.64万吨,同比下降1.84%。

2018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16亿元,占GDP的比重依然较小,仅为2.8%,低于去年0.4个百分点;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2.6%,增速高于上年0.5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201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40.25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其中:500-5000万元项目完成投资8220万元,同比下降78.03%,5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65676万元,同比增长1.4%,占总完成投资的16.3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0.02亿元;第二产业投资36.87亿元,其中工业投资36.87亿元,采矿业投资32.91亿元;第三产业投资3.36亿元。

市场销售稳定增长。2018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2亿元,名义增长10.3%,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国0.1、1.3,低于全市0.4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4亿元,增长17.4%,高于全市6.5个百分点。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额同比增长19.2%;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2.9%;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6.2%;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8.1%。

市场物价涨幅平缓。2018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低于去年同期0.3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全省、全国0.4、0.4和0.4个百分点。分类别看,食品类上涨3.1%,医疗保健类上涨2.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5%,居住类上涨0.5%,衣着类上涨1.9%,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8%,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4%。商品零售价格同比上涨2.1%。

图5

财政收支快速增长。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27.54亿元,同比下降1.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54亿元,同比下降1.46%;财政支出19.07亿元,同比下降9.82%,其中“八项支出”13.93亿元,同比下降16.8%。

存贷款规模继续扩大,金融市场运行平稳。2018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6.95亿元,比上年同期净增7.13亿元,增长7.9%;各项贷款余额47.52亿元,比上年同期净减3.04亿元,下降6%。2018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增速1.5%。

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稳中有块。2018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总收入22543元,同比增长8.9%。其中,工资性收入13621元,经营净收入5154元,财产性收入602元,转移性收入增长316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93元,比上年增长7.8%,增速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3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20865元,经营净收入8142元,财产性收入845元,转移性收入增长3041元。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较快。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98元,增长9.3%。其中,工资性收入5401元,经营净收入1764元,财产性收入327元,转移性收入增长3306元。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低于农村0.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3.05︰1。

2018年末,年底常住人口14.6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2万人。从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91291人,比上年末增加2191人;城镇化率62.1%。年平均常住人口147016人,比上年减少168人。

2018年末,年底公安户籍人口1603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524人。从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52347人,比上年末减少8129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32.6%。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保留小数位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最终核实数据以《2018年志丹县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财政、金融、人口等数据来自财政、人民银行、公安等部门;

【4】固定资产投资中不含农户投资,分行业投资统计,执行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划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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