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林瑶族乡
地名由来:因盛产麻丝楠竹而得名。
新宁县辖乡。1949年属桃林乡,1950年建麻林瑶族乡,1958年置麻林公社,1983年复改麻林瑶族乡。位于县境西部,南部最高点神宝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相接,面积183.7平方公里,人口1.3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0.7万,占54%。乡政府驻麻林,距县城45公里。有公路通县城。辖黄沙、八角、金桥、高竹、上阳、竹里、况利、水尾、麻林、上林、界富、五盘、山水、大圳、大坝15个村委会。盛产木材、楠竹、药材。楠竹销售量占全县的三分之一。农业主产水稻、小麦、豆类。
历史沿革: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第三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废区并乡,属桃林乡。
1949年10月,属第一区。
1950年6月,废保甲制,桃林乡析置麻林、三水、大圳、八角、黄金、圳源6乡,属第二区。
1953年6月,属第三区。
1955年5月,属水庙区。
1956年5月,撤区并乡,三水、大圳、八角并入麻林乡;同年12月,属水庙办事处。
1957年9月,撤办事处。
1958年4月,麻林乡改为麻林瑶族乡;同年9月,与黄金乡合并为团结公社;同年12月,团结公社更名为麻林公社。
1961年5月,麻林公社析置黄金公社,属水庙区。
1982年2月,麻林公社改为麻林瑶族公社。
1984年5月,公社改乡,大队改村。
1995年5月,撤区制,属麻林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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