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茅岭乡
地名由来:黄茅岭乡因乡人民政府驻黄茅岭村而得名;黄茅岭村因村后山形状如猫且土为黄色而得名“黄猫岭”,后演变为黄茅岭。
2018年12月,2018年云南省卫生乡镇名单出炉,黄茅岭乡上榜。
黄茅岭乡位于元阳县南部,藤条江两岸,东经102°41’—102°47’、北纬22°51’—23°12’间,东连嘎娘乡和金平县的老勐乡,南接金平县老集寨乡,西邻俄扎乡和攀枝花乡,北与胜村乡接壤,国土面积119.13平方公里。 全乡辖普龙寨、董棕寨、戈它、大山、黄兴寨、夕欧、石门7个村民委员会,46个村民小组。乡政府所在地黄茅岭村,距县城南沙69公里。全乡耕地面积17140亩,其中水田 5846亩,旱地11304亩,人均占有耕地1.02亩。2002年全乡总人口17034人,其中农业人口16722人,占总人口的98%,非农业人口 312人,占总人口的2%。少数民族人口16991人,占总人口的99.7%,其中哈尼族6473人,占总人口的38%;彝族4991人,占总人口的29.3%;苗族2930人,占总人口的17.2%,傣族1073人,占总人口的6.3%;壮族786人,占总人口的4.6%;瑶族738人,占总人口的4.3%。境内山岭叠障,沟壑纵横,藤条江水从中流过,地势为一谷两面坡。土地全为山地,无一平川,最低海拔450米,最高海拔2336.3米,相对高差1886.3米;年平均气温20℃,最高气温39℃,最低气温2℃;年降雨量最高1900.02毫米,最低958.4毫米,平均1500毫米。经济与社会发展黄茅岭乡是1974年6月从攀枝花公社划分出来新设的行政区。解放前实行土司制,人民群众受土司的欺压,居无定所,民不聊生,生产生活极为艰辛。解放后,1956年进行了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但由于交通闭塞,环境艰苦,生产力水平低下,人民的生活还很困难。改革开放以来,全乡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艰苦奋斗,使黄茅岭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2年全乡工农业生产总值2078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6.7万元,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740万元,粮食总产6184吨,农民人均有粮345千克,农民人均纯收入755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粮食、香蕉、木薯、畜牧业等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2年全乡农业总产值1453万元,比1995年的1254万元增加199万元,年均增长2.3%;粮食总产量6184吨,比1995年的5661吨增长9.2%.。
历史沿革: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属临安府猛弄掌寨。
民国十一年(1922年),属建水县猛弄乡。
1950年,划入新民县猛弄乡。
1956年,属元阳县攀枝花区(五区)大山、戈它、夕欧3乡。
1964年,金平县的普龙寨乡和土地寨乡划入元阳县五区(后属本公社)。
1970年,属前进公社。
1972年,前进公社改为攀枝花公社,并划出大山、黄兴寨、夕欧、董棕寨、石门、戈它、普龙寨7大队成立黄茅岭公社。
1984年4月,黄茅岭公社改为黄茅岭区。
1988年,由黄茅岭区改为黄茅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