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喇镇
地名由来:黔江区内土家族、苗族较多,而马喇镇是土家语译为汉语,其意思是“牧马谷”,它是全国少有的用土家语命名的乡镇。还有一种说法是,马喇镇来源于马喇湖,意思是“此洼地有山形呈马状”。
2014年7月,马喇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马喇镇地处黔江区东南部,幅员面积91平方公里,辖7个村,1个居民委员会,131个村民小组,有5110户18026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7.1%,农民年纯收入1565元,耕地面积15082亩,森林覆盖率达39%,实现了村村通电话、通电、通路。距黔江城区42公里。马喇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土壤基本均为沙壤土质,土壤肥沃、矿产丰富,海拔600——1500米不等,政府驻地莲花居委东西两山高耸,南北中间呈丘陵地形,东边灰千山有3万亩的国有林场作天然屏障。中间小河遍布,水源丰富。主要以农业为主,种植业以优质稻米、玉米、烟草等为主,养殖以猪、牛、鸡、鸭、羊为主,栽培药材有天麻、白术、牛夕、“三木”等名贵中药材,山坡有纯天然的蕨菜、薇菜等抗癌、抗肿瘤、抗高血压纯天然绿色食品等。境内无污染,环境清纯,铅、锌矿产资源丰富。 一是累计实现财政收入77.39万元,完成收入基数98.5万元的78.6%。其中:上划中央两税7.4万元,占考核基数7.4万元的10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69.9万元,完成基数91万元的76.7%(零星工商税及其他税实现24.1万元,占基数42.1万元的57.2%,烤烟特产税实现16.5万元,占考核基数的100%,农业税收入实现31.8万元,占应收32.6万元的97.4%)。市级收入实现19173元。中央级个人所得税50%实现30900元。二是集中精力搞好了农村税费改革,减免工作富有成效,全镇的农民负担减少22万元,减幅达35.01%。
历史沿革:
宋、元、明、清时期,均属酉阳土司管辖区。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后,属酉阳县上下里。
民国十七年(1928年),为北五乡,属酉阳县第三区。
1952年3月,北五乡划入黔江县第七区,分设马喇乡、早化乡、官庄乡。
1953年3月,由马喇乡析置印合乡。
1956年4月,官庄、印合乡划入马喇乡。
1958年5月,改建马喇公社。
1961年2月,马喇公社析置官庄公社。
1984年2月,撤马喇公社更名为马喇乡。
1988年8月,撤马喇乡改设马喇镇。
2001年11月,小庄乡并入马喇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