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衙Q&A
Q:内乡县衙具有怎样的学术价值?
A:内乡县衙是一座非常宝贵的建筑历史文化遗产,不仅具有重要的建筑文化价值,而且对于研究古代衙署机构职能设置、监狱形制、司法审判都有非常高的历史价值。内乡县衙中的戒石铭文化、对联文化,实乃为衙门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解读它的历史渊源,借鉴它的历史文化,仍具有非常高的学术意义。
Q:在内乡县衙中还保存着哪些馆藏精品?
A:内乡县衙中还保存着3件经典藏品。1.石碑:在内乡县衙大门口外东侧,矗立着一通明代万历年间的石碑,这是内乡县衙的镇馆之宝之一:《三院禁约碑》。此碑高2.96米,宽0.91米,两侧刻有花纹,碑文字体为楷书,分五段,共1400余字。绝大部分字迹清晰可辨。这通石碑是1985年在菊潭公园出土的,出土时碑首刻有“三院禁约”四个大字,所以称之为“三院禁约碑”,所反映的内容堪称“刻在石头上的反腐宣言”。2.石器:在内乡县衙博物馆的户房展室内珍存着一方石质斗,它长94厘米,宽35厘米,高31.6厘米,内口长69厘米,宽35厘米,深16厘米,正面右侧30厘米处,凿有一直径约5厘米的圆孔,供粮食退出时使用,总容积38640立方厘米,左侧一长方形平面内凿刻有铭文。经实际测量,该石斗能容小麦29.4公斤,这方石斗经专业计量人员考证,是清代内乡县粮行贸易中所用的50斤小麦复核斗。据《内乡县志》记载,这方石斗是道光十六年内乡知县熊廷基下令制作的。3.铜镜:内乡县衙博物馆通过考古挖掘出土、或征集、或拣选于古玩市场,馆藏的铜镜多达数十面,其时代自汉、唐、宋、金乃至明清,造型纷繁,纹饰各异,铭文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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