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饶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饶河县统计局

饶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县按照国务院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全县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近千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县圆满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和质量验收等项工作,摸清了我县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普查数据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总人口[1]13051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49632人[2]相比,减少19113人,下降12.77%,年平均下降1.36%。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2425[3]户,集体户2927户;家庭户人口119640人,集体户人口1087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的人口中,男性66102人,占50.65%;女性64417人,占49.3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1降为102.62。

四、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4]人口14466人,占11.08%;15-59岁人口85929人,占65.84%;60岁及以上人口30124人,占23.0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20人,占15.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1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9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4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1481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1936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5809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2989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7333人上升至1135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4680人上升至1483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5252人下降至4451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4294人下降至22904人。

全县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2980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81人,文盲率[5]由3.32%下降至2.28%,下降1.04个百分点。

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54年。

全县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87898人,占67.3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42621人,占32.66%。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684人,乡村人口减少2679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73个百分点。

 

备注:

[1] 全县人口是指全县人口数据,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机器汇总数据。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15417人,16-59岁人口84978人。

[5]文盲率是指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指15岁以上受教育人口的总年限占15岁的总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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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统计局饶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县按照国务院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全县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近千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县圆满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和质量验收等项工作,摸清了我县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取得重大成果。根据普查数据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人口总量全县总人口[1]13051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49632人[2]相比,减少19113人,下降12.77%,年平均下降1.36%。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52425[3]户,集体户2927户;家庭户人口119640人,集体户人口1087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3人。RAG-ES2024-10-23
三、性别构成全县的人口中,男性66102人,占50.65%;女性64417人,占49.3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1降为102.62。四、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4]人口14466人,占11.08%;15-59岁人口85929人,占65.84%;60岁及以上人口30124人,占23.0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20人,占15.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1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9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43个百分点。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1481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1936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5809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2989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RAG-ES2024-10-23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7333人上升至1135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4680人上升至1483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5252人下降至4451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4294人下降至22904人。全县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2980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81人,文盲率[5]由3.32%下降至2.28%,下降1.04个百分点。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54年。全县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87898人,占67.3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42621人,占32.66%。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684人,乡村人口减少2679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73个百分点。 备注:[1] 全县人口是指全县人口数据,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RAG-ES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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