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乡
地名由来:卡拉乡因乡人民政府驻卡拉店而得名。“卡拉店”系藏语,意为黑桃村。
木里藏族自治县辖乡。1953年设卡拉乡,1972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城126公里。面积1239.5平方公里,人口0.4万。辖卡拉、玛瑙、麻散、央沟、草坪、苦苦、田镇7个村委员会。乡镇企业有采金、伐木等业。农业主产玉米、马铃薯、荞麦。经济林木有花椒、核桃、柑橘等。畜牧业以猪、羊、黄牛、牦牛为主。
历史沿革:
1953年10月,设卡拉乡。
1972年,乡改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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