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多乡
地名由来:洛多乡有因藏语音译而得名,“洛多”当地方言,意为“向阳地”,故取名洛多。
黑水县辖乡。1956年建乡,1958年分为龙坝、瓜苏两个乡,1959年合并为龙坝乡,1962年上龙坝各村划出,更名洛多乡,1967年改“五七”公社,1973年更名洛多公社,1984年复洛多乡。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府35公里。面积205平方公里,人口0.2万。通公路。辖沙拉、洛多、沃河、嘎茸、石古子、力威、洛河7个村委会。农业主产小麦、青稞、蚕豆。经济作物有油菜、亚麻、-、大蒜等,产虫草、贝母、鹿茸、红毛五甲皮、大黄、羌活等中药材。
历史沿革:
古时候,属羌人地域。
历属蚕陵、江原、左封、归诚等县,后藏区土司统治。
明代时期,属杂谷土司。
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设军营屯兵5年。
清代时期,属梭磨土司,在沃河置衙门,后在力威置衙门,头人传位于苏家帮。
1952年,属龙坝乡行政委员会,后属中共黑水县工委第四工作队。
1954年,并入第三工作队。
1956年,设龙坝乡人民委员会。
1957年,析置上龙坝乡。
1959年,2乡合并。
1960年,分为2乡。
1967年,改为五七公社。
1973年,改名洛多公社。
1984年,公社改洛多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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