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情况,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7)
二、办学属性: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三、办学地址:学校位于长沙市中心地区,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编410004)。
四、学历证书: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五、单独招生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在山西省单独招生计划为40人,最终各科类各专业计划以山西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按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职单招面向已履行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1、志愿填报
考生按照《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使用说明书》要求,在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安排报名时间内,凭本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且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2、报考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考试当日开考前一小时内,持《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附件一)、《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相片、《居民身份证》 等相关材料,到我校山西考点(太原市杏花岭区马道坡街57号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履行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并按照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考试。
3、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网址:http://zs.csmzxy.com/ddzs.htm
(2)时间:4月3日9:00---4月7日17:00
(3)考试费:80元/人
(四)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的考核形式。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分值100分(普通高中及中职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满分3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
2、考试时间:
注: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市杏花岭区马道坡街57号)。
4、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山西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五)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分招生科类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zs.csmzxy.com/ddzs.htm)。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它类型的各类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八)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联系人:邓老师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QQ咨询群:709300631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 编: 410004 联系人:朱老师
招生信息网:http://zs.csmz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