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Tibet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2、学院代码:14085
3、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
6、办学类型: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7、办学地址:
西校区:拉萨市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邮编850030
北校区:拉萨市夺底路34号, 邮编850003
(二)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2、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3、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
4、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不设定分数级差。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7、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三)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农、牧、林、水等免补专业,不收取学费及住宿费;非免补专业,学费28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
2、学校为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3、其他代收费项目参见年度《新生入学须知》
(四)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xzgzy.cn
邮箱:zjczsk@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891-6385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