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2019年2号)

联合创作 · 2018-12-25 00:00

国务院关于河北雄安新区

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18〕15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呈报〈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牢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这个初心,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对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创造“雄安质量”、建设“廉洁雄安”、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二、紧扣雄安新区战略定位。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雄安新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形成北京新的两翼,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推进张北地区建设形成河北两翼,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按照分阶段建设目标,有序推进雄安新区开发建设,实现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

三、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要紧紧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对接疏解需求,科学规划功能布局,重点承接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非首都功能,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增强雄安新区内生发展动力。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要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控城镇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实现多规合一,将雄安新区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远景开发强度控制在30%。将淀水林田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形成“一淀、三带、九片、多廊”的生态空间结构。实施全域分区空间管控,通过网格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强化对各类开发与保护活动的空间引导和落地管控,构建规模适度、空间有序、用地节约集约的发展新格局。

五、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开展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建设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强化白洋淀生态整体修复和环境系统治理,建立多水源补水机制,逐步恢复淀区面积,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确保淀区水质达标,逐步恢复“华北之肾”功能,远景规划建设白洋淀国家公园。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塑造高品质城区生态环境,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推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根本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严守土壤环境安全底线,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雄安。

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宜居宜业,形成“一主、五辅、多节点”的城乡空间布局。集中建设起步区,率先开发启动区,集约发展外围组团,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序引导人口、产业合理分布,分类打造特色小城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七、塑造新区风貌特色。要强化分区引导,打造蓝绿交织、清新明亮、疏密有度、城淀相映的总体景观风貌。加强城市设计,形成中华风范、淀泊风光、创新风尚的城市风貌。坚持中西合璧、以中为主、古今交融,强化规划引导和控制,细致严谨做好单体建筑设计,塑造体现中华传统经典建筑元素、彰显地域文化特色的建筑风貌,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不能到处是水泥森林和玻璃幕墙。合理保护和利用雄安新区历史文化遗产。

八、打造宜居宜业环境。要引入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高标准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共建共享,构建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提升雄安新区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现代教育,高标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提供多层次公共就业服务,创新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严禁大规模商业房地产开发。

九、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要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要求,加快建立连接雄安新区与京津及周边其他城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之间的轨道和公路交通网络。完善雄安新区与外部连通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网。坚持公交优先,综合布局各类城市交通设施,实现多种交通方式顺畅换乘和无缝衔接,打造便捷、安全、绿色、智能的交通系统。

十、建设绿色低碳之城。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以水定城、以水定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海绵城市,构建集约高效可靠的供排水系统。优化能源结构,建设绿色电力供应系统和清洁环保的供热系统,推进本地可再生能源利用,严格控制碳排放。提高绿色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构建先进的垃圾处理系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地下基础设施网络,有序利用地下空间。

十一、建设国际一流的创新型城市。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改革创新人才发展机制,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优化雄安新区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企业,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促进军民融合创新,主动融入全球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及综合运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十二、创建数字智能之城。要坚持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通信网络和智能多源感知体系,打造智能城市信息管理中枢。全方位、全流程保障智能基础设施、智能中枢和应用安全,构建城市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城市智能运行模式和智能治理体系,健全城市智能民生服务系统,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全球领先的数字智能城市。

十三、确保城市安全运行。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城市安全运行、灾害预防、公共安全、综合应急等体系建设为重点,构建城市安全和应急防灾体系,提升综合防灾水平,建设安全雄安。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科学确定雄安新区防洪、抗震、消防等安全标准,高标准设防、高质量建设。实现电力、燃气、热力等清洁能源稳定安全供应,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十四、加强规划组织实施。《总体规划》是雄安新区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大历史观,一茬接着一茬干,全力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河北省委和省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全域覆盖、分层管理、分类指导、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后再开工建设;逐步建立涵盖规划、建设、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的雄安标准体系,创造“雄安质量”;《总体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国家发展改革委、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北京市、天津市等各地区,要积极主动对接和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形成推动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国 务 院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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