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联合创作 · 2024-08-28 17:14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推进全省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拟订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相关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区、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五)负责对全省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省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省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分工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职能转变

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交流合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三)宣传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审查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四)电视剧处。承担全省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全省国产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负责引进电视剧的初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五)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执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六)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全省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七)媒体融合发展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八)科技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

(九)安全传输保障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十)规划财务处。研究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一)公共服务处。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承担相关扶贫工作。

(十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等工作。

(十三)从业人员服务处。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行政编制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81名。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总工程师、总编辑、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1名。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级巡视员、副局长: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省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2月6日起施行。

机构荣誉

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2021年4月28日,河南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入选2020年度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拟表扬优秀集体公示名单。

2021年5月,河南省广播电视局公共服务处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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