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2005年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六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的决定:
免去吴仪(女)兼任的卫生部部长职务;
任命高强为卫生部部长。
主 席 胡锦涛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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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六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的决定:
免去吴仪(女)兼任的卫生部部长职务;
任命高强为卫生部部长。
主 席 胡锦涛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