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 2873168人。
二、常住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39153人相比,减少265985人,减少8.47%,年平均增长率为-0.88%。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045667户,集体户37168户,家庭户人口为2733362人,集体户人口为1398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1人。
四、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38401人,占50.06%;蒙古族人口为1325826人,占46.15%;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08941人,占3.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53878人,减少9.66%;蒙古族人口减少115449人,减少8.0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42人,增长3.1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常住人口情况
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旗县(市、区)常住人口
9个旗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50万人的旗县(市、区)有1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旗县(市、区)有4个,少于30万人的旗县(市、区)有4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3位的旗县(市、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 51.98%。
二、旗县(市、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旗县(市、区)中,有2个旗县(市、区)常住人口增加。常住人口增加的2个旗县(市、区)依次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霍林郭勒市,分别增加115452人和3646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旗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4]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合计数与总数不等情况,未作调整。(下同)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县(市、区)常住人口[2]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 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49181人,占50.44%;女性人口为1423987人,占49.5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44相比,下降1.67。
二、旗县(市、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9个旗县(市、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旗县(市、区)有3个,在100至105之间的旗县(市、区)有4个,在105以上的旗县(市、区)有2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县(市、区)常住人口[2]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417081人,占14.52%;15-59岁人口为1918926人,占66.79%;60岁及以上人口为 537161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5357人,占12.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2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83个百分点。
二、旗县(市、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9个旗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70%以上的旗县(市、区)有1个,在65%-70%之间的旗县(市、区)有7个,在65%以下的旗县(市、区)有1个。
9个旗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447560人,16-59岁人口为1888447人。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县(市、区)常住人 口[2]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303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7406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5842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666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446人上升为1298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466人上升为1383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219人下降为403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852人下降为25291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0年提高至9.65年。
9个旗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9年至10年之间、9年以下的旗县(市、区)各有3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县(市、区)的常住 人口[2]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3]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37489人,占 50.03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35679人,占49.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69707人,乡村人口减少43569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6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 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 口[5]为870289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 [6]人口为204190人,流动人口为666099人。流动人口中,跨自治区流入人口为89834人,自治区内流动人口为57626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449216人,增长106.68%;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97600人,增长91.57%;流动人口增加了351616人,增长111.8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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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通辽市统计局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 2873168人。二、常住人口增长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39153人相比,减少265985人,减少8.47%,年平均增长率为-0.88%。 | RAG-ES | 2024-09-10 |
三、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3]1045667户,集体户37168户,家庭户人口为2733362人,集体户人口为1398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1人。四、民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38401人,占50.06%;蒙古族人口为1325826人,占46.15%;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08941人,占3.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53878人,减少9.66%;蒙古族人口减少115449人,减少8.0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42人,增长3.16%。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RAG-ES | 2024-09-10 |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地区常住人口情况通辽市统计局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8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旗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旗县(市、区)常住人口9个旗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50万人的旗县(市、区)有1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旗县(市、区)有4个,少于30万人的旗县(市、区)有4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3位的旗县(市、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 51.98%。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