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长安区16个街道常住人口为1090600人,长安区行政区划口径25个街道常住人口为1751296人。
[3]人口增长:长安区25个街道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3285人相比,10年共增加668011人,增长61.67%,年平均增长率为4.92%。
[4]户别人口:长安区25个街道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7631户,集体户91200户,家庭户人口为1368723人,集体户人口为3825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9人减少0.8人。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民族人口:长安区25个街道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734377人,占99.0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909人,占0.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下降0.37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提高0.27个百分点。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比重是指各街道管理区域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分项之和不等于总量数据,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未做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174805人;16-59岁人口为761225人。
16个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街道有6个,其余街道平均受教育年限低于10年,最低的为8.78年。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部分分项数据之和不等于总量数据,是由于数值修正误差所致,未做机械调整。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辖区内街道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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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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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西安市长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3日 第一号[1] 全区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 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为1090600人。 二 人口增长[3] 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71983人相比,10年共增加318617人,增长41.27%,年平均增长率为3.51%。 三 户别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97772户,集体户59713户,家庭户人口为832378人,集体户人口为25822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5人减少1.25人。 四 民族人口[6]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78646人,占98.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954人,占1.1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长安区16个街道常住人口为1090600人,长安区行政区划口径25个街道常住人口为1751296人。 [3]人口增长:长安区25个街道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3285人相比,10年共增加668011人,增长61.67%,年平均增长率为4.92%。 [4]户别人口:长安区25个街道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7631户,集体户91200户,家庭户人口为1368723人,集体户人口为3825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9人减少0.8人。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民族人口:长安区25个街道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734377人,占99.0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909人,占0.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下降0.37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提高0.27个百分点。 第二号[1] 分区域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分区域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16个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的街道有2个,韦曲街道40.7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7.38%;郭杜街道24.7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2.66%;另外,常住人口在5万至10万之间的街道仅有滦镇街道7.37万人,其余街道常住人口都在5万以内。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比重是指各街道管理区域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分项之和不等于总量数据,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未做机械调整。 第三号[1] 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 全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535704人,占49.12%;女性人口为554896人,占50.8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02下降为96.54。 二 分区域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16个街道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街道有5个,其余街道性别比都在100以上。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第四号[1]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 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66603人,占15.28%;15-59岁人口为769427人,占70.55%;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4570人,占14.1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4523人,占9.58%。 二 分区域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16个街道中,0-14岁人口比重在15%以上的街道有11个,低于10%的有1个;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街道有6个,低于60%的有5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0%以内的街道有1个,10%至20%之间的街道有6个,20%及以上的街道有9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174805人;16-59岁人口为761225人。 第五号[1] 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952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3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076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720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24633人上升为3388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423人上升为1359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355人下降为312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4436人下降为13497人。 二 平均受教育年限[4] 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11.93年,比全市平均高0.08年。 16个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街道有6个,其余街道平均受教育年限低于10年,最低的为8.78年。 三 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92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5]由1.74%下降为0.72%,降低了1.0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部分分项数据之和不等于总量数据,是由于数值修正误差所致,未做机械调整。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第六号[1]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 城乡人口[2]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23827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57.2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66773人,占常住人口42.80%。 二 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538515人,其中,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46260人,流动人口为392255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838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63870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辖区内街道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街道的人口。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