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简介
1.学校代码:14329(国标代码)
2.学校名称: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院校招生代码:1232
4.校址:中国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学制:三年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江苏省第一所、也是淮海经济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江苏省徐州幼儿师范学校,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工作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工作处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申诉电话0516-87893369,申诉电子信箱:XZYZJJJCC@163.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类型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
1 |
学前教育 |
普通类 |
40 |
4700元/年 |
2 |
英语教育 |
普通类 |
50 |
4700元/年 |
3 |
旅游英语 |
普通类 |
40 |
4700元/年 |
4 |
应用英语 |
普通类 |
40 |
4700元/年 |
5 |
美术教育 |
普通类 |
90 |
4700元/年 |
6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普通类 |
40 |
4700元/年 |
7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普通类 |
30 |
4700元/年 |
8 |
音乐教育 |
普通类 |
90 |
4700元/年 |
9 |
音乐剧表演 |
艺术 |
20 |
6800元/年 |
10 |
音乐表演 |
艺术 |
30 |
6800元/年 |
11 |
舞蹈表演 |
艺术 |
30 |
6800元/年 |
12 |
体育教育 |
体育 |
20 |
4700元/年 |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报考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请于2021年3月9日至1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可申请6个专业志愿,考生需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文化测试费和技能考核或面试等费用。院校技能考核(面试)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收取,标准为60元/人。文化测试费用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
第九条 招生考核办法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实行“文化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统一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形式和内容根据考生科类分别设置,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核内容:
(1)文化测试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试内容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成绩,按合格计40分,不合格计20分进行换算,文化测试总分4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含体能条件、语言表达、心理素质、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400分。
注:报音乐教育、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2.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测试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有关要求进行。
(2)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2021年3月15-20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要求及安排将于3月13日公布在学校招生网。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科类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第十一条 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体育类分类别单独划定投档录取资格线。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根据进档考生类型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相关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体育、艺术类按体育、声乐、器乐、舞蹈等类别依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农林类2200、医学类62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800-1400。
第十五条 奖贷助学措施
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一)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我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语种。
(三)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体检结果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重新调整专业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编码:221004
咨询电话:0516-80806099 87893207
招生网址:http://www.xzyz.edu.cn
提前招生咨询QQ群:713305626
微信公众号:xzyzzjcx
电子邮箱:xzyz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