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山街道
地名由来:甲山街道因飞凤山与西山南北夹峙,处于两山之间的一带平川,旧时把这一带平川称夹山,后人转读为甲山,沿用至今。
2021年1月,国家民委命名甲山街道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19年12月,甲山街道被命名为第三批广西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
甲山 辖2个社区居委会;7个村委会
长海、红头岭;矮山、新立、桥头、甲山、唐家、东莲、官桥历史沿革:
1949年前,分属灵川县和桂林市。
1952年,为灵川县定江区和桂林市二区管辖。
1953年,为桂林市西郊区一个乡。
1958年,属秀峰公社。
1961年,设甲山公社。
1984年7月,甲山公社撤改为设甲山乡,隶属桂林市郊区。
1989年,甲山乡设7个行政村公所。
1996年12月,郊区撤销后,甲山乡隶属桂林市秀峰区。
2005年7月19日,甲山乡撤销,改为设甲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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