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兰芳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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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清朝末期,护国寺甲1号院为庆亲王庆王府的马厩。
民国时期,护国寺甲1号院归禁烟总局,被作为宿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护国寺甲1号院修葺成住宅。
1951年,梅兰芳入住护国寺甲1号院(现门牌号改为9号)。
1986年10月27日,梅兰芳旧居辟为并正式对外开放。
建筑格局
主要建筑
南座房
梅兰芳旧居外院的南座房原是工人居所和梅先生戏服存放地,现已辟为梅兰芳生平陈列室,展有梅兰芳56年演出生涯内的各种剧照。
正房
正房
梅兰芳旧居院中四间正房是梅兰芳夫妇生前的起居室、客厅、卧室和书房。客厅风格中西兼容,西边一组牛皮沙发,屋顶悬有西式百合吊灯。中间置有一张六角雕花紫檀木桌和四只红木坐墩。
东厢房
东厢房原是餐厅和梅兰芳女儿的卧室。
西厢房
西厢房三间原是长子一家居住,现展出有梅兰芳的《墨梅》图以及演出曾用过的戏箱等。
历史文化
相关人物
传说轶事
1949年建议梅兰芳回北京居住,当时的梅兰芳有三套房可供选择,护国寺甲1号院(现门牌号改为9号)是梅兰芳重回北京看房的第一站。这里虽比不上的大四合院和上海马斯南路的洋房,但有个安定的住处梅兰芳便已满足。梅兰芳随即表示“此处甚好,其余两处不必再看。”1951年到1961年,梅兰芳在梅兰芳旧居度过了他最后一段人生旅程。
文物价值
梅兰芳一生迁居十余次,仅北京就有李铁拐斜街、、鞭子巷三条、芦草园、无量大人胡同等几处,但唯有梅兰芳旧居仍以旧时模样留存于世。
文物保护
梅兰芳旧居
1984年5月24日,梅兰芳故居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梅兰芳旧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梅兰芳旧居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
交通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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