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
地名由来: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县,据《中国地名辞源》:以境内木兰达河(穆伦河)得名;木兰蒙古语为围场、吹哨引鹿、秃山、牧马场之意,又说木兰达系满语,意为围场。
2021年9月,木兰县上榜2021中国公平教育百佳县市,位列第15。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木兰县人口数量为17.62万人,位列哈尔滨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8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8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297位。
2020年6月,木兰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东北抗日联军片区)。
2020年4月,木兰县上榜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木兰县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4年12月,木兰县被认定为2014年度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木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花江中游北岸,哈尔滨市辖区的东北部,县城经333国道至省会哈尔滨市128公里,经1101国道至哈尔滨市152公里,距佳木斯市234公里,是“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木兰松花江公路大桥与1101国道相连,是“十二五”时期国家规划建设的莫延公路的关键枢纽,是连接蒙、黑、吉三省区的一条重要通道。全县幅员面积3600平方公里,2022年,总人口177200,全县辖6镇2乡1个开发区,有满、蒙、回、鲜等10个少数民族,是全国农业生态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国家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主食加工产业发展试点县。新常态下,新一届木兰县委、县政府在谋发展、惠民生工作中,正在举全县之力扎实推进“4+1+1”发展战略,即改造城区、打造园区、做强农区、开发景区“四区”联动+精准脱贫+电子商务同步发展战略。
[自然环境]县境内有大小山峰50座,小兴安龄余脉从东北入境,蒙古山脉从西入境。北部为山区,东南部为丘陵,西南部为平原,大体呈北高南低的地势走向。境内有大小河流29条,均属松花江水系。主要河流有:流长110公里的木兰达河和流长58公里的白杨木河。全境三面环山,一面靠水,构成“六山一水一草二分田”的自然地貌。气候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温度为1--3摄氏度,极端最高温度35.5摄氏度,极端最低温度-42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为596.2毫米,无霜期127天。
[自然资源]木兰县工业资源丰富。主要有原煤、珍珠岩、角闪岩、花岗岩、硅石、石墨、膨润土、矿泉水以及铁、沙金等。木兰县地处半区,森林面积252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6.7%,蓄积量1245万立方米。主要有松、柞、槐、椴、杨、榆、水曲柳等20余种树种。木兰县属水丰区,有中小型水库21座,其中香磨山中型水库蓄水量为970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5万亩,成为全国水利百面红旗之一。全县有天然水资源9.69亿立方米,已利用3.2亿立方米,利用率居全省前列。
[产业经济]近年来,木兰县以生态、绿色、环保为发展方向,坚持把优化产业结构和开展技术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做足绿色放心食品和生态资源开发两篇文章。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落户木兰园区,初步形成了木兰主食技术研发、产品研制、检验检测服务、技术培训、人才培养等优势,开创了国家级食品科研团队与地方食品加工产业良好互动的新模式,有效推动农业产业链条的拉长、延伸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初步形成了食品、工艺品、化工、能源、生物制药及装备制造等产业多元促动发展格局。其中,主食加工业、工艺品产业等已初具规模。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20家,规上工业增加值6.4亿元,同比增长10.43℅.
[交通和旅游]木兰县南有松花江水路运输线,过境74.4公里;北有森林铁路,过境46公里;哈(尔滨)—萝(北)省级公路横穿东西,过境59.8公里;木(兰)—庆(安)县级公路纵贯南北,过境90公里;全县有乡级公路159公里。
木兰县依山傍水,有民风淳厚的美丽乡村,有宜居宜业的现代江城,有东北最大的山中寺院,有香磨山、蒙古山、白杨木、鸡冠山等特色各异的原生态旅游资源。正在顺利推进的木兰通用航空机场项目和航电枢纽项目,将为木兰现代农业和观光旅游等产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依据旅游资源与主要交通干线的分布现状,针对周末休闲游、家庭自驾游等新兴旅游消费群体,逐步形成“两线十景”旅游格局。东部旅游专线:经木兰松花江公路大桥至木白公路沿线:江畔公园(观光游)—→工业园区(工业游)—→山里度假村(休闲游)—→三门徐旅游新村和鸡冠山景区(红色游、地质游)—→白杨木水库(度假游);西部旅游专线:经哈肇公路至木庆公路沿线:从巴彦入境—→烧锅窝子(美丽乡村游)—→骆驼峰森林公园(观光体验游)—→蒙古山(历史文化游)—→利鲜村(民俗风情游)—→香磨山景区(禅修养生游)。依托旅游资源优势,发掘旅游文化底蕴,力争三年,打造出集乡村游、红色游、观光游为一体的旅游经济产业带。
历史沿革: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始建木兰县,宣统元年(1909)县城迁址索伦张口子埠头(今木兰镇)。
为呼兰府巴彦州所辖。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归黑龙江省直辖,1913年为黑龙江省绥兰道管辖。
1929年又为黑龙江省直辖。
1932年东北沦陷后为伪黑龙江省公署管辖,1934年归伪滨江省管辖。
1946年木兰解放后,先后归松江省哈北专区、松江省、黑龙江省直辖和绥滨专区、松江专区、哈尔滨市所辖。
1965年6月归黑龙江省松花江专区管辖。
1996年松花江专区与哈尔滨市合并后归哈尔滨市管辖,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