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齐的短板,认真抓好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扎实做好冬春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基层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困难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确保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低保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等按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好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加强临时救助工作,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底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安置职工、困难企业职工等就业帮扶和服务。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带着对农民工的真挚情感,扎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的形势监测和协调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用煤用电需要。拓宽供应渠道,加强产销衔接,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尤其要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证群众吃上用上放心、安全的食品药品。加强节日市场经营行为、节日热销产品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丰富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各类文化文艺小分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加大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力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制作播出一批扎根新时代实践、彰显新时代精神的文艺精品剧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体现地方特色、节日风俗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四、保证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运力调配供给,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接续接驳,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创新售票服务举措,优先保障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群体购票,精准打击线上线下倒票等违法行为。扩大持二代身份证直接刷证进出站、检票乘车的应用范围,全面提升站车服务品质,为旅客出行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制定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运输安全监管,紧盯“两客一危”车辆和严重超载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依法严惩“机闹”、“车闹”、“霸座”等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抓好学校医院、商场影院和大型公共建筑综合体等公用设施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控,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失控漏管。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监管,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等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及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落实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讨薪讨债、房地产、医疗纠纷、转业安置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密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加强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等重点治安要素的源头管控,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平稳有序。持续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威慑态势。
七、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传承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崇俭戒奢、摈弃陋习。做好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过绿色环保春节。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各项措施,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关心关爱力度,对因公殉职或者不幸去世的优秀基层干部家属重点走访慰问。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军烈属等,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八、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紧盯节日期间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集中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达标事项等,大幅度减少会议、台账、报表、材料等,能利用现有数据材料的就不要基层反复提供,同类事项可以合并的要合并进行,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到抓工作落实上来。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值勤,保证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新华社北京2018年12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