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Sichuan Water Conservancy College)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水利部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四川省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四川省优质专科建设学校。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为符合我省 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9:00--16:00;
考试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崇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1、考试方式
免予文化考试,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350分,包括考生面试及技能测试两部分,面试200分,技能测试150分。
2、测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
技能测试:考试按要求完成技能测试任务,主要考察考生职业技能、协作、沟通等能力。
(三)成绩查询
2021年12月6日起,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情况。
六、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志愿,招生计划及参考人数制定出录取比例,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遇同分则按“技能测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新生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学习形式:修业年限以3年为主,有效修业年限为3~5年,全日制专科学历。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学时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九、学费标准
我校按四川省有关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现代物业管理3700元/年,其他专业41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
(一)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30名: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学制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4100 |
三年 |
工程测量技术 |
4100 |
三年 |
现代物业管理 |
3700 |
三年 |
(二)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130名: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学制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4100 |
三年 |
工程测量技术 |
4100 |
三年 |
大数据技术 |
4100 |
三年 |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详见附件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进入我校一律需核验身份、出示绿色健康码、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卫生健康(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发热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我校所在地政府和我校的防疫要求,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
(三)本章程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三)咨询电话:028-68611971 68611777(传真)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8611970
(五)学校招生网址:https://www.swcvc.edu.cn
附件:
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考试招生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招生章程 |
10月21日17:00前 |
各招生高校上报招生章程。 |
网上报名 |
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 |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
填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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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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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
11月5日17:00前 |
各县(市、区)招考机构生成考生号后赓即下载报名数据,并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
11月9日12:00前 |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审核后的考生名单返回县(市、区)招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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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 |
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 |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
11月16日12:00前 |
各市(州)招考机构将考生确认名单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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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实施 |
11月17日至19日12:00前 |
考生可登录所填报学校的网站,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考。 |
11月19日12:00前 |
各招生高校制定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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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前 |
高校完成考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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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17:00前 |
各高校将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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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起 |
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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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
12月10日12:00前 |
招生高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