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04年13号)

联合创作 · 2004-03-14 00:00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3月14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求真务实,对一年来政府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实事求是,充分反映了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各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同时指出了前进道路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年政府工作的部署,贯彻了科学发展观,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重要而非同寻常的一年。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和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夺取了抗击非典的重大胜利,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显著成就,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重要步伐。国务院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会议对国务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2004年是我国改革和发展十分关键的一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更加注重搞好宏观调控,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适时适度调整政策的力度和重点。适当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遏制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会议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必须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抓好增加农民收入、增加粮食生产。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要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

会议强调,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重点加强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推进科技发展和体制改革。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积极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和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要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步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推进金融、财税、投资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力度。要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保持对外贸易适度增长。

会议强调,要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展就业渠道,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增加就业和再就业。健全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加强“两个确保”工作,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抓紧解决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问题。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继续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肃查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政风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弄虚作假,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强调,要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广泛团结香港、澳门各界人士,维护香港、澳门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发展。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积极推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继续推动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恢复两岸对话和谈判。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

会议指出,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进与各国的友好交往与合作,继续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努力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开拓前进,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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