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
地名由来:清朝年间,土匪猖厥,方圆百姓不得安宁,后因一人,团结群众,进行抵抗,人们得到一个安宁的生活和生产环境,故称为太平。
2021年9月,太平镇被命名为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1年8月,太平镇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太平镇为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4年7月,太平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太平乡地处梵净山东麓,位于江口县城西北部,距县城12公里,境内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梵净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太平河和云舍土家民族文化村,全乡国土面积360.1平方公里,是全县九个乡镇中面积最广的乡,辖7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148个村民组,现有4256户,1.75万人。其中一类贫困村1个;二类贫困村2个,贫困人口4296人;全乡总耕地面积13994亩,其中田12495亩,土1499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82亩,人均占有高产稳产田面积0.3亩;全乡粮食总产量9368吨,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其中贫困村粮食总产860吨,人均占有粮食200公斤;全乡经济收入4470万元,人均收入1540元,其中贫困村人均收入630元。
境内居住着土家、苗、侗、仡佬、汉族等10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4.4%,有党员428名,其中妇女党员78名。境内资源丰富,有储量大、品位高的硅、矾等矿产资源,水能资源和旅游资源尤其丰富,同时也是江口粮食主产区。全乡计划生育实现了期内人口出生率11.97,计划生育98.0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16‰,全乡个村均达到或基本达到计划生育合格村标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连续9年获全县第一;社会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全乡安全感测评均在98%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连续8年获全县第一名。1996年荣获全县第一名。1996年荣获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1996年荣获地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荣获地级村民自治示范达标乡;2001年荣获省政务公开先进乡;2001年荣获地级“六个好乡镇”。
历史沿革:
元、明、清,隶属提溪长官司。
民国二年(1913年),于太平场设立北区,区下设17个保。
民国二十年(1931年),北区改为第七区,设太平镇,区、镇治所驻太平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第六、七区合并为五区,太平镇撤销,设平南保,隶属官坟坝联保。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撤区、废联保,设立太平乡。
1950年3月,江口县成立后,仍为太平乡,隶属第四区。
1952年5月,设立快场乡。
1958年1月,太平乡并入双江镇;同年12月,江口县并入铜仁县,设立太平管理区。
1960年,撤销管理区,复设乡。
1961年8月,恢复江口县,太平乡改公社。
1984年10月,公社改乡。
1987年4月,太平乡改土家族苗族乡,隶属双江区。
1991年8月,撤区并乡,快场乡并入太平土家族苗族乡。
2013年,撤销太平土家族苗族乡,建立太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