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
地名由来:因鄂王曾在境内建立都城而得名。据《武昌县志》载:“当周夷王之时,王室微,......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乃立......中子红为鄂王”。中国水运日报社张后铨先生的鄂君启节价值与东鄂地望考略载,熊红始封于马迹乡(今大冶市金牛镇附近的胡彦贵湾),因其地偏僻,交通不便,不久便迁徙至西山脚下。人民日报高级记者柯愈春先生在>载,熊红为鄂王,至樊山,驻地开发,安民建城,后称为鄂王城。1914,寿昌县(今鄂州市)更名时,据此改为鄂城县。1984年,鄂州市设立县级城区时,仍沿用该名。
鄂州莲花山
鄂州莲花山
鄂州莲花山
2023年8月,鄂城区入选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2年12月,农业农村部公布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鄂城区榜上有名。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鄂城区人口数量为69.58万人,位列鄂州市各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位,位列湖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0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625位。
2020年6月,鄂城区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湘鄂赣片区、鄂豫皖片区)。
2019年3月,鄂城区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湘鄂西片区、湘鄂赣片区)。
2016年2月,鄂城区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鄂城区位于湖北省和鄂州市东部,长江中游南岸,距省会武汉正东方向50公里,地跨东经11439—11505,北纬3012—3026。东与黄冈市浠水县以长江为界,南与黄石市黄石港区、下陆区、铁山区、大冶市毗邻,西与鄂州市梁子湖区、华容区接壤,北与黄冈市黄州区隔江相望。鄂城区行政区划为5个镇(长港镇、杜山镇、泽林镇、碧石渡镇、汀祖镇),1个开发区(花湖开发区),4个街道(凤凰街办、古楼街办、西山街办、樊口街办)。
鄂城区地处幕阜山北支余脉与古云梦大泽东南边缘交会区域,属江南山地丘陵和平原湖区,主要有低矮山地、丘陵垄岗、滨江滨港滨湖平原三大地形区。境内地势东南部高,中东部次高,中北和东北部又次高,西部滨港滨湖地区和正北、正东临江地区低且平坦,其间有孤峰突兀。总体势态为东南向中部再向西、北、东三个方向倾斜。最高点为汀祖四峰山主峰,海拔485.80米,最低点在泽林黄泥州,海拔15.20米。
鄂城区位于地球北半球中纬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季风气候明显,冬季稍冷,夏季炎热,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7℃,极端最高气温40.7℃,极端最低气温-12.4℃.平均无霜期266天,年平均雨量1282.8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003.8小时。主要灾害天气有暴雨、干旱、大风、冰雹和冰冻等。
鄂城区自然资源丰富。水资源有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平均总量达3.66亿立方米,蓄水能力为2.20亿立方米。地下水储蓄面积有243平方千米,目前只有少数厂矿开采利用。矿产资源主要蕴藏于中南部山地丘陵。有铁铜等金属矿,并伴生有十余种稀有金属。铁矿储量大、品位高,已探明达2.4亿吨。还有高岭土、石膏、天青石等非金属矿。全区有森林面积1.3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2.93%,树木品种300余种,存活百年以上古树140多棵。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达29种。如一级保护动物有白额雁、鸳鸯、江豚、大灵猫等。有养殖水面1.12万公顷,鱼类品种达127种,武昌鱼名扬中外。杜山镇建有武昌鱼繁殖基地。
古文化遗址、遗存遍及鄂城区全境。战国、两汉、三国及两晋时期铜镜的出土,以及汀祖铜灶遗址的发现,证明鄂城地区古代劳动人民已经掌握了采矿、冶炼、铸造技术。凤凰街道瓦窑嘴古窑址的发掘,曾填补了湖北省在古陶瓷窑址研究上的空白。鄂城区名胜古迹众多,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位于滨江公园内的怡亭铭摩崖石刻,为唐代李阳冰仅存于世的篆书原刻,实为稀世珍宝。还有吴王城遗址、武昌城遗址、观音阁、国民革命军20军军部旧址,辛亥首义三烈士之一的彭楚藩墓等均在境内。
境内现有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14处。耸立于长江之滨的西山风景区,灵秀的自然风光与历史人文景观相交融,是湖北地区三国旅游线上的重要景区之一。洋澜湖风景区镶嵌于城市中央,衔山抱湖,碧波荡漾、长桥卧波、岸柳成荫,是游人赏景休闲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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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据>载,鄂城称鄂之始,当在夏朝,区域属鄂。
境内沙窝乡陈林寨遗址出土一件商代铜爵,爵有铭文和鄂国人族徽标志。
西周前期至中期,区境仍属鄂国,并臻于极盛。
到周夷王时,“王室微”,楚君熊渠乘势占有鄂地,封其次子熊红为鄂王。
从此鄂属楚,传六世,均居鄂地,鄂为楚都。
春秋时鄂为楚王别都,战国时为重要封邑。
秦灭楚,鄂邑属秦之南郡,置鄂县,县治在今鄂城,区境属鄂县。
两汉时期,鄂县改属江夏郡,县治在鄂县城。
区境属鄂县。
魏黄初二年(221)四月,东吴孙权自公安迁都鄂县,取“以武而昌”之义,改鄂县为武昌。
同年八月,孙权受封吴王,筑吴王城。
吴黄龙元年(229)四月,孙权在武昌即皇帝位。
武昌同时成为国都和郡、县治所,区境属武昌县。
两晋时期,武昌曾同时设州、郡、县治所,乃军政重镇,名臣陶侃、温桥、庾亮先后镇守武昌,区境仍属武昌县。
南朝时期,武昌郡治,县治未变,区境未变。
隋、唐两朝,武昌先后隶属鄂州、江夏郡,县治区境均未变。
宋太祖乾德五年(967),南唐分武昌三乡立大冶县,花湖、汀祖、碧石渡及泽林南部划属大冶。
自此,区境大部分属武昌县,小部分属大冶县。
两宋至元初,由武昌县升为武昌军使、续升武昌军,又改称寿昌军,后又复为武昌县。
明及清初,武昌县属武昌府,县治未变。
清代将长港沿岸从六十口以下至樊口的狭长地带,及芦洲、粑铺等地,划为黄州屯卫地,改属黄冈。
1913年3月。
将武昌县改为寿昌县。
1914年1月,去寿昌县名改称鄂城县。
1949年6月,鄂城县人民政府成立,属大冶专区。
同年,将樊口和长港一线移交鄂城县管辖。
1952年7月划属黄冈专区。
1955年11月,将大冶县所辖的花湖、汀祖、碧石渡和泽林等地划归鄂城县。
自此以后,区境全属鄂城。
1960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鄂城县,设立鄂城市(县级),由黄冈专区领导。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鄂城市,恢复鄂城县。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咸宁专区,鄂城县划属咸宁专区。
1979年11月16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荆门、鄂城、老河口、随州四个市的批复》国发〔1979〕269号,设立鄂城市(县级),以鄂城县城关镇为其行政区域,由咸宁地区领导。
1979年12月,鄂城市和鄂城县改属黄冈地区。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地市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国函〔1983〕字164号,撤销鄂城市、鄂城县,成立省辖鄂州市,设立鄂城区,为鄂州市政府驻地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