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要求,为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发展,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23年学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男子足球(11人制)。招生总计划不超过11人,其中A类(即执行文化课单考)不超过2人,B类(即执行本二线65%)不超过3人,C类(即执行本二线)不超过6人。
招生项目 |
位置 |
招生 计划 |
A文化课单考组 |
B/C普通 高考组 |
|
A类 |
B类 |
C类 |
|||
男子足球 (11人制) |
后卫 |
0-5 |
0-1 |
0-1 |
0-3 |
前卫 |
0-4 |
0-1 |
0-1 |
0-2 |
|
前锋 |
0-1 |
0-1 |
|||
守门员 |
0-1 |
0-1 |
注:A、B、C类政策详情见“五、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部分。
二、报考条件及分组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不得报考。
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20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高中毕业生限2019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需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二)考生分组
男子足球项目分为“A文化课单考组”和“B/C普通高考组”两组报名,“A文化课单考组”选拔A类资格考生,“B/C普通高考组”选拔B类或C类资格考生。考生仅能选择其中一组报名、测试和签约,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变更组别。
三、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同时报名并填报长安大学志愿。
1.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
请于2023年1月11日-2月10日18:00前登录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后,下载打印《长安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同时在系统内上传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运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姓名等级页,纸质证书正在签批的,请上传电子等级证书截图);
3)获奖证书扫描件;
4)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姓名页、成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5)高考报名证明表截图或高考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认定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7)“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运动员技术等级认证结果截图;
8)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认证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
报名材料要确保真实、清晰、完整,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2.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
考生须于2023年3月1日-3月10日12:00前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填报长安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报名材料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考生可在2023年3月1日左右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体育专项考试
获得我校2023年男子足球项目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足球项目全国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我校将以考生参加足球项目全国统考的成绩作为认定依据。
3.文化课考试
报考“A文化课单考组”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进行文化课考试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和考试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通知为准。报考“B/C普通高考组”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
五、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
学校将结合报名组别及招生计划,分别按照足球项目统考成绩择优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文化课成绩优惠相应等级。
足球项目统考成绩(体育专项分)相同情况下,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中足球(十一人制)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分项成绩择优录取。若分项成绩仍相同,则“A文化课单考组”比较单招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B/C普通高考组”比较运动技术等级择优录取。
A类: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合格的国家一级(含)以上的运动员,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我校分数线要求,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2名。
B类: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少数国家二级(含)以上的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3名。
C类: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合格的少数国家二级(含)以上的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示合格考生人数后卫不超过4名,前卫不超过3名,守门员不超过1名。
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六、名单公示及录取
1.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正式成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资格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合格、单招文化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等级要求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被择优录取。
2.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3.合格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在其生源所在地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
4.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我校将与合格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七、专业安排
1.专业选择范围
A类考生可选专业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B类和C类考生可选专业范围如下:
专业(类)代码 与名称 |
非改革省份 科类 |
“3+3” 选考方案 |
“3+1+2” 选考方案 |
030101法学 |
文史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 再选:不提科目要求 |
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文理兼招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 再选:不提科目要求 |
1204公共管理类 (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
文史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 再选:不提科目要求 |
120404土地资源管理 |
理工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仅物理 再选:不提科目要求 |
2.专业安排
合格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公布的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科类选择专业志愿填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其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B类和C类考生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网上查询的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签字,中学盖章),扫描件发送至zsb@chd.edu.cn,逾期影响录取者后果自负。
八、其他事项
1.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工作。
2.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接受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4.若教育部和有关部门有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5.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2.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科招生网:http://zsb.chd.edu.cn
4.电子邮箱:zsb@chd.edu.cn
十、本招生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