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32548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49407人,增长1.54%,年平均增长0.15%。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284068户,集体户32497户,家庭户人口为3090331人,集体户人口为1645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减少0.36人。

 

 

三、县(市、区)常住人口

 

 

6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70万人的有3个,其余县(市、区)的常住人口都在70万人以下,其中常住人口在70万人至75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50万人至60万人之间的有1个;少于30万人的有2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是广安区、岳池县和邻水县,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67.42%。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5]因2013年广安区和前锋区行政区划调整,2010年广安区和前锋区常住人口数据已按调整后行政区划作了修订。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6个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647064人,占50.60%;女性人口为1607819人,占49.4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04上升为102.44。

 

 

二、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6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均在100 至 105之间。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6个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571240人,占17.55%;15-59岁人口为1876579人,占57.65%;60岁及以上人口为807064人,占24.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7052人,占19.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0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9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1个百分点。

 

 

二、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6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5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0%的县(市、区)2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610136人,16-59岁人口为1837683人。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6个县(市、区)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184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673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02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270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889人增加到650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218人增加到121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075人增加到3411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437人减少到36644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76年提高至8.48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6746人,文盲率[5]为3.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下降3.78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 因2013年广安区和前锋区行政区划调整,2010年广安区和前锋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数据已按调整后行政区划作了修订。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34388人,占44.07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20495人,占55.9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6.8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76054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01539人,流动人口为559009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4855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10457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省内流动人口增加291127;增长132.73%;省外流入人口增加31964人,增长192.69%;流动人口增加233091人,增长136.95%。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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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    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RAG-ES2024-09-11
  全市常住人口[2]为32548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49407人,增长1.54%,年平均增长0.15%。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284068户,集体户32497户,家庭户人口为3090331人,集体户人口为1645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减少0.36人。    三、县(市、区)常住人口    6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70万人的有3个,其余县(市、区)的常住人口都在70万人以下,其中常住人口在70万人至75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50万人至60万人之间的有1个;少于30万人的有2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是广安区、岳池县和邻水县,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67.42%。  RAG-ES2024-09-11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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