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1999)

联合创作 · 2024-10-10 15: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1999年12月2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下列全国性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以上全国性法律,自1999年12月20日起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布或立法实施。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