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天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天祝县统计局
天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登记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151031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74790人相比,减少了23759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45%。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53333户,集体户1346户。家庭户人口为141447人,集体户人口为95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5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47人减少0.8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7292人,占51.18%;女性人口为73739人,占48.8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6.28下降为104.82。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25646人,占16.98%;15-59岁人口为98181人,占65.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27204人,占18.0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481人,占12.9%。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5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87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43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21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5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757人上升为1183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031人下降为1022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5171人下降为2265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7384人下降为36796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8.05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805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326人,文盲率[7]由13.81%下降为10.46%,下降3.35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0040人,占46.3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0991人,占53.63%。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806人,乡村人口减少3756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27242人,16-59岁人口为96585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学(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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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天祝县统计局 天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登记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 RAG-ES | 2024-10-23 |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151031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74790人相比,减少了23759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45%。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53333户,集体户1346户。家庭户人口为141447人,集体户人口为95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5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47人减少0.8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7292人,占51.18%;女性人口为73739人,占48.8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6.28下降为104.82。 | RAG-ES | 2024-10-23 |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25646人,占16.98%;15-59岁人口为98181人,占65.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27204人,占18.0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481人,占12.9%。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5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5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