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事关中小学幼儿园食堂!

盱眙老妹

共 1260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1-09-10 19:26

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通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通知要求,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此外,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通知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要规范食堂建设,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实现“明厨亮灶”,学校食堂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完好。


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要按当地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公司,依法签订合同。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的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学校要及时终止合同,并通报属地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


同时,各地和学校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各地和学校要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可追溯。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材料应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先用原则。加工制作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按标识区分使用,确保生熟分开。


此外要确保营养健康,学校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聘任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食品成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要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防止浪费。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落实卫生要求,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地面保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每餐后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零距离新闻热线:025—83195900




盱眙老妹微信自媒体主要从事:品牌推广︎、活动策划︎、微信平台营销代运营︎、免费发布公益便民信息、企业招聘︎、商标注册、征婚交友、公益救助、维权爆料等服务。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免责声明:盱眙老妹微信平台是面向普通网友的信息发布平台,目的是为传递更多信息,网友发布爆料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小编删除。

浏览 13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