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 通知(2001年30号)

联合创作 · 2001-01-01 00: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邦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荣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光亚 (外交部副部长)

    熊光楷 (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成 员:张国宝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牛 平 (国家安全部副部长)

    盛光祖 (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国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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