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畲族乡

联合创作 · 2023-08-13 02:28

地名由来:表示地处凤山之阳,系畲族人口聚居地,故名。

2021年12月,浙江省民政厅认定凤阳畲族乡为浙江省革命老区乡镇(街道)。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凤阳畲族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8年12月,凤阳畲族乡入选第四批温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街道)。

凤阳畲族乡位于苍南县东南部山区,平均海拔400余米,面积2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643亩、水田2427亩,宜林面积2.4万亩,林地2.1万亩。辖6个行政村和56个自然村,共5408人。其中畲族人口2756人,占全乡总人口的51%,是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乡镇之一。目前,乡属单位有1所“寄宿制”学校和1座卫生院,主要经济来源为农业和劳务输出收入。2003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080万元,人均收入达1672元。

近年来,我乡党委、政府充分挖掘山区资源优势,制定了“唱山歌、走山路、建基地、带农户”的发展思路,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和特色支柱产业,通过科技扶贫措施和扶贫资金投入,先后建立了一批蘑菇、太子参、水果林、畜牧养殖基地。以开展农村整治为抓手,加速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改善贫困山区农户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大力实施了下山异地脱贫工作。这些措施成效显著,推进了我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将以人为本,重视科技向导作用,进一步挖掘本地资源优势,沿着既定发展思路,努力开拓凤阳美好明天。同时,也真诚的欢迎广大投资商来凤阳投资开发。

历史沿革:

清时属五十二都。

1912年称凤阳乡。

1950年隶属矾山区。

1952年8月改为民族乡,属赤溪区。

1956年撤销赤溪区,划归矾山区。

1958年11月成立赤溪公社,仍归赤溪公社,称凤阳乡。

同年12月撤赤溪公社,属矾山公社。

1959年称凤阳管理区(大队)。

1961年改称凤阳公社,属矾山区。

1984年恢复凤阳畲族乡,隶属赤溪区。

1992年撤区,称凤阳畲族乡,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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