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镇
地名由来:大昌镇原名泰昌,西晋太康二年(281年),因避宇文秦讳而改名大昌。
2014年7月,大昌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大昌镇位于重庆市东部渝陕鄂三省市交汇处,迄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幅员面积188.8平方公里。现有总人口46979人,辖3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是小三峡黄金旅游区和巫山北部旅游观光走廊的中心,也是三峡库区最大的三期移民重镇。
大昌镇,位于重庆市东部渝陕鄂三省市交汇处,每年财政收入近300万元,财税返还可支配财力近10万元。特别是移民搬迁后,非公经济和二、三产业出现短期“缺氧”,因此,后期产业扶持迫在眉睫。
大昌镇坐落在长江支流大宁河的北岸,是实施整体搬迁的一个移民城镇,严格地讲大昌镇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清一色的仿古建筑群,它是大昌镇的主体,楼盘高不超过五层;二是完完全全迁移上来的大昌古城,它是典型的袖珍古城。 搬迁时一砖、一木、一瓦都是编了号的,就连长在原南门城墙上那棵高大的黄果树也是搬迁来的。大昌镇是重庆市内保存最为完整的最为久远的古镇,文化遗存十分丰富,新石器时代、商周时代的文物都有发掘。在古代巴国时期,食盐价值巨大,大昌正处于盐道上,这里自然兴旺发达起来。新镇建筑保留了明代的风格,古城本身就是明代建筑,砖木石结构,建筑样式独特,虽无廊腰幔回,但有檐牙高啄,勾心斗角,无论檐、门、窗都显得古色古香。
地质、水文、气候
大昌镇整体地形呈东南西北缓坡状分布,最高海拔1600米,最低海拔130米,岩层走向与构造线方向一致。镇内的主要河流有大宁河、洋溪河、马渡河。大宁河自巫溪县流经大兴、龙早等11个村;洋溪河小流域位于巫山县西北部,流经槐花、明阳等5个村;马渡河小流域流经马渡等3个村。水质好,无污染。大昌镇地处亚热带湿润区,具有亚热带季风性暖湿气候特征。全年气候温和,日照充足,立体气候明显。年降雨量1000mm以上。年平均温度18.1℃;年均日照时间1542.2H;无霜期200到305天。
农业经济
大昌镇有耕地2050.4公顷。农业总产值3680.87万元,自2000年以来,年递增10.6%;粮食总产量16708吨,人均372.9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1612.6元。2004年生猪存栏28100头,出栏22500头;山羊存栏1800只,出栏1300只;家禽出栏14万只。畜牧业总产值4500万元,其中集体企业占317万元。实现利润364万元,实现税金171万元。
支柱产业
蚕桑:以白果片区为主新培植蚕桑基地500亩,实现蚕农增收40万元;
养殖:大力发展生猪养殖和草食牲畜喂养,在生态富民工程方面走出新路子。以民寨村为载体,大力发展畜牧养殖,打造仔猪繁殖基地,年产仔猪800头,实现生猪养殖2.7万头;
麻竹:以洋溪、官庄两村为核心,建设了麻竹示范基地,带动周边麻竹产业发展,打造麻竹生产基地。在光明村投资270万元建麻竹加工厂,保障产销一条龙,实现麻竹产业的持续发展;
烤烟:种植烤烟1800亩,产烟60万斤,烟农收入250万元。
动植物资源
大昌镇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全镇森林覆盖率31.5%。植物种类繁多,森林植被呈垂直分布。共有森林植物190科796属1965种以上,散存着一定数量的珍稀植物,如:中华纹母、银杏等。大昌镇的立体地域、立体气候孕育着十分丰富的动物资源,如羌活鱼、猕猴、鸳鸯、鹭等。 60年代的大昌镇
大昌镇整体地形呈东南西北缓坡状分布,最高海拔1600米,最低海拔130米,岩层走向与构造线方向一致。镇内的主要河流有大宁河、洋溪河、马渡河。大宁河自巫溪县流经大兴、龙早等11个村;洋溪河小流域位于巫山县西北部,流经槐花、明阳等5个村;
马渡河小流域流经马渡等3个村。水质好,无污染。大昌镇地处亚热带湿润区,具有亚热带季风性暖湿气候特征。全年气候温和,日照充足,立体气候明显。年降雨量1000mm以上。年平均温度18.1℃;年均日照时间1542.2H;无霜期200到305天。
大昌古镇
重庆市巫山县大昌古镇地处长江以北,大宁河中游、小三峡风景区。从巫溪县城出发,坐船沿大宁河下行两个多小时,新小三峡旅游的终点,依山傍水、绿荫掩映、青墙黛瓦的地方就是大昌古城。大昌古镇古城藏在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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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商、周至汉类型:古遗址地区:重庆市巫山县批次:第一批 双堰塘遗址位于巫山县大昌镇兴隆村5、6社农田内,分布面积100000平方米,是大宁河中游发现的一处重要的商周遗址,1997、199
历史沿革:
秦汉时,为巫县治所。
西晋初年,置泰昌县,隶属建平郡。
北周时,避北周太祖宇文泰讳,改名大昌,置永昌郡,不久废郡。
隋朝时,属信州。
唐朝时,属夔州。
宋太宗端拱初年(988年),改属大宁监。
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年),并入大宁州。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复置大昌县,后废入大宁县。
明成祖永乐初年复置,属夔州府。
《明史·庄烈帝纪》:崇祯十三年(1640年),“张献忠陷大昌,总兵官张令战死”。
清圣祖康熙九年(1670年),废入巫山县。
[5-6]民国元年(1912年)后,置大昌镇,隶属第二区。
1953年4月,划乡建政时,从大昌镇析置七里、白云九龙3乡;同年9月,从大昌又析置龙风乡,九龙析置营盘乡。
1955年3月,大昌镇隶属大昌区;龙风、营盘、九龙、洋溪、宁河5乡并入大昌镇。
1958年4月,公社化时,大昌镇和七里、白果、钱家合并成立大昌公社。
1960年7月,从大昌公社分出部分区队,建立钱家公社和白果公社。
1961年7月,将大昌公社划为大昌镇和七里、大昌公社,区队改为大队。
1962年5月,又从大昌公社划出部分区域建立双河、九龙公社,大昌镇并入大昌公社,下设龙兴、风凰、大昌、兴隆、双胜、双马、兴胜7大队。
1984年4月,大昌公社改为大昌乡。
1985年2月,将大昌乡改为大昌镇。
1992年4月,巫山行政区划作较大调整,撤销大昌区,建立大昌区工作委员会;撤销原七里、龙柱、洋溪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昌镇。
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白果乡、白云乡并入大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