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23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8号),自2013年3月15日起废止。
部 长 苗 圩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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