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3年德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
第二条组织保障
一、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名称:德宏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253;云南省招生代码:5361)
第四条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学 制:三年
第七条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招生专业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护理、药学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的考生。
第九条报考条件:通过2023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第十条报考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2日
二、报考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我的志愿”栏目内(https://gk.ynzs.cn,以下简称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在确认截止时间前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网上确认或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第十一条 考核方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评价方式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满分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单招满分分值42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
(二)中职毕业生评价方式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200分,中职毕业生高职单招满分分值4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专业默认为志愿填报的第一专业。
(三)考试内容以学校官网公布的《德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为准。
(四)考试内容以学校官网公布的《德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为准。
四、考试流程
(一)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31日上午08:00——4月1日下午18: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宏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yndhvc.com),对是否参加考试进行确认操作,并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2023年德宏职业学院单招考试考生告知书》、准考证。系统将于4月1日下午18:00自动关闭,未按时进行准考证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二)4月2日08:00-18:00考试系统对考生开放模拟考试演练。模拟考试仅用于考试流程演练,与正式考试内容无关。
(三)考试平台及要求:超星学习通APP,仅限使用手机移动端进行考试。(提前使用手机下载“学习通”APP)
(四)考试: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考生于4月3日上午8:30登陆考试系统,考试时间:9:00——12:00。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
(五)招生章程、考试大纲及相关考试要求详见德宏职业学院官网www.yndhvc.com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
一、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不准”、“十公开”、“23条禁令”工作纪律,规范招生操作,依法履行招生工作。
二、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四、免试考生录取以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相关政策
一、凡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报教育部电子注册。
二、对乡村振兴项目考生,根据省招考院规定,我校单列计划优先录取。
三、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23年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德宏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营水路11号,德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邮编:678400
(三)咨询电话:0692-2999725 2280311
考试大纲及考务咨询电话:0692-2105636
二、本章程由德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云南招考频道网址:www.ynzk.cn
德宏职业学院网址:www.yndhvc.com
德宏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DHVC1960
德宏职业学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