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3:51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94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邮政编码:276826

第六条 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单独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普通类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第十一条 运动专长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仅限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沙滩排球运动专长报考)

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技术技能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

具有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沙滩排球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限制详见学校网站)。

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按上级有关文件通知执行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3.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sdwcvc.cn)进行报名。

3.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再参加单独招生报名。具体日期见学校网站。

4.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第十六条 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需到我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原件及成绩证书原件,参加现场审核,审核通过领取准考证。

第十七条 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原则,单独招生考核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总分450分。

1、文化素质考试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2、专业技能考核150分,按照报考专业不同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

校企合作类招生专业、运动专长类招生专业进行面试,其他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根据报考专业进行相关的面试。

3、时间安排

(1)文化素质考试: 8:30—10:30

职业适应性测试:10:30—11:30

(2)校企合作招生专业、运动专长招生专业

文化素质考试:8:30—10:30

面试开始时间:10:40

(3)退役士兵招生专业、技术技能类招生专业

面试开始时间:10:40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录取,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1.报名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请携带证明材料(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申请免试入学考生免收考试费。

2.资格审核

我院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免试考生名单。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

第二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国家、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二十四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建立绿色通道,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爱心基金,奖优助困。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凡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第二十九条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如存在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邮政编码:276826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

咨询电话:0633-7983988

网址:http://www.sdwc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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