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21号)联合创作 · 2021-01-01 0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2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021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 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和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9年2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 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19年3月1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 茅 2019年4月23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1年30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35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2020年23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22 号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已于2019年12月16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肖亚庆 2019年12月31日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2019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2019年12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 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 茅 2018年12月21日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 (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 的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21年27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19年1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2 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已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 茅 2018年12月21日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2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