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27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66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应用型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邮政编码:551700) 二、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师范类),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初步对音

  乐进行理论分析、创作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 体等部门从事音乐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传 统音乐理论等。

  (二)舞蹈表演,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和舞台表演的身体技

  能,具有舞蹈表演、舞蹈教育和舞蹈编创等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 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古典芭蕾基训、古典舞基训、素质技巧、中国古典舞 身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史、舞蹈学概论、剧目 排练等。

  (三)美术学(师范类),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方向

  明确,专业技能突出,实践、创新能力较强,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 具备美术教育和教学研究方面的能力,能在学校、艺术市场一线从事 美术教学、美术创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设置中国画、 油画、民间美术专业方向。

  核心课程:中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外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素 描、色彩、美术概论、中学美术课程与教学论、黔西北民间美术概论、 黔西北民间美术、油画基础、中国画基础等。

  (四)视觉传达设计,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视觉传达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了解当今视觉传达 设计的前沿领域及发展动态;熟悉地方优秀的民间工艺文化,具备对 地方视觉传达设计领域进行研究、实践以及设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具备创新意识和为设计一线企业服务能力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高素质 应用型人才。本专业设置平面广告设计、民族民间工艺设计、展示空 间设计专业方向。

  核心课程:设计概论、现代设计史、设计美学、装饰与图案、文 字与版式设计、图形创意、计算机辅助设计 1(PS)、计算机辅助设计 2(AI)展示制图基础(CAD)、3DMAX 空间展示效果图、展示设计概论、 小型商业展示空间设计等。

  三、招生专业、计划、术科考点安排及报名考试时间

省份 专 业 计划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甘肃省 音乐学 15 1 月 15-16 日 1 月 18 日 兰州城市学院
美术学 15
视觉传达设计 15
广西 壮族 自治区 美术学 10 1 月 23-24 日 1 月 26 日 广西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10
湖南省 音乐学 15 2 月 22-23 日 2 月 24 日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舞蹈表演 15

  备注: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招生计划为准。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

  总分 100 分:专业主科 70 分(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视唱

  30 分。

  1 .声乐:演唱歌曲 1 首(曲目自选);

  2 .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 1 首(曲目自选);

  (二)舞蹈表演专业:

  总分 200 分:面试 100 分(口试、软开度能力测试、技术、技巧、

  动作模仿)、组合剧目表演 100 分。

  1.口试 10 分(形体、形象、气质);

  2.软开度能力测试 50 分(下叉、下腰、膀子、腿的外开、弹跳、 爆发力);

  3 .技术、技巧 20 分;

  4 .动作模仿 20 分;

  5 .组合剧目表演 100 分;

  (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总分 200 分:素描 100 分、色彩 100 分。 1.素描:人物头像;

  2.色彩:静物; 五、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规定。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相关专业合格

  资格。

  六、报名方式、考试成绩查询 1.报名方式:考生一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在省艺术统考合

  格证在我校所设考点报名处报名,并打印专业《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我校专业《准考证》按考点安

  排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术科考试。考生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考点的 考试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3.我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 1:4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合格线, 美术类考生按考生成绩进行总排名,不分专业排名。

  4.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可在 2018 年 4 月 20 日后登录我校网址 http://zs.gues.edu.cn/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并自行下载打印合格 证,不再寄发。

  六、 录取

  1.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65CM 及以上,女生身高 156CM 及以 上;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68CM 及以上,女生身高 156CM 及以 上。

  4.考生需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 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 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其中,如无特殊说明,美术类考生的录取根据考生所报专 业志愿,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 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七、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

  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业 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八、其他 1.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

  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实行奖、贷、助、补、减等制度,鼓励学

  生刻苦、勤奋学习。 3.毕业生就业方式:学生毕业后按照当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

  政策自主择业。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考试中心

  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网址: http://www.gues.edu.cn/

  电话(传真):0857-8331317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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