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扩散】盱眙警方重要提醒(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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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12:40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8日,盱眙县公安局共接通讯网络诈骗案件10起,群众被骗资金共42万余元。诈骗类型为:贷款诈骗1起,刷单诈骗1起,投资诈骗2起,冒充客服诈骗2起,网络购物1起,其他类型诈骗3起。现将典型案例梳理如下:


Warning ●


一、2020年10月31日,家住淮河镇渡口村的孙某通过手机宝宝分期APP的客服及和飞信APP的经理以孙某借款银行卡存在高风险需要冲刷系统后退还冲刷资金为由,要求孙某分别向嫌疑人转账12000元、24000元、26819元、32092元、18891元、10000元,后孙某发现被骗遂报警,共计被骗123802元。



二、2020年10月29日,受害人陈某在阳光巴黎上班的时候,其手机接到一通未知来电,对方自称陈某此前购买的物品出现质量问题,现在要通过QQ的方式联系退款给陈某,后陈某使用QQ添加对方QQ为好友,并按照对方要求使用自己的支付宝给对方提供的YY号充值2000元的虚拟币,后又按照要求使用银行卡给对方提供的QQ号充值5980元,又给另一个QQ号充值1000元,陈某发觉被骗故报警,共计被骗8980元。


三、2020年11月5日,盱眙县太和街道新海小区居民王某在家中时,其手机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对方称王某的征信有问题需要进行验证,后双方加QQ为好友,对方发送一个帐号让王某进行大额转账认证,王某从“京东金条”、“还呗平台”中借款,并用其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共计转账97400元,王某发现被骗遂报警。



四、2020年11月3日,盱城街道金源北路贾某,用手机玩抖音时,有一个陌生的抖音号关注贾某,称可以刷单赚钱,贾某试试,后对方让贾某关注网红“不三小仙女”,帮其视频点赞满20个,就有10元佣金,贾某帮其网红视频点赞后,网红私聊贾某让其下载“米聊软件”APP并注册账号添加对方为好友后领取佣金,添加后,对方向贾某索要支付宝收款码,发送后,贾某支付宝收到佣金10元,后对方问贾某要不要继续刷单,贾某同意后,对方发送刷单链接给贾某,点击链接确认订单后,对方发送二维码给贾某,贾某用微信绑定的中国银行卡扫码支付1148元,并把支付截图发给对方,后对方把贾某支付的本金退还至贾某微信并把51.3元佣金钱转到贾某的支付宝账户,后对方又发送刷单链接给贾某,并发送对方的卡号,贾某用手机网银以转账的方式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100元后,对方把本金和佣金共106元退还到贾某的支付宝内,后对方又发送一个刷单链接给贾某,贾某又以网银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账户转账3600元,后对方称这个任务是三连单,必须做满三单才可以退款,后对方又发送两单链接给贾某并提供嫌疑人卡号给贾某,贾某以网银转账的方式将35000元转给对方账户,后对方称受害人的操作超时不能退款,贾某发现被骗,遂报警,共计被骗38532.7元。



警方提醒


1.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所谓“刷单”一律是诈骗;

2.当您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请立刻报警;

3.请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透漏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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