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镇
地名由来:1949年冬设栗村、芦村、韩塘、集凤、荆桥、双江、湖塘7个乡农会。“芦”:处指芦茅;“村”:此处指村庄;“芦村”意为在芦茅从生地建成的村庄。后因而得名。
芦村乡地处市区的东北面,西与三阳交界,南与渥江比邻,东与分宜杨桥、洋江相连,北与柏木、寨下接壤。区域面积54平方公里,分管辖11个行政村,17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0896人,总劳动力9400余人,境内设有公安、邮政、电信、电管、工商、银行、医疗、教育等16个职能服务单位。交通便利,宜春——分宜二级柏油公路穿境而过。距市、区18公里,距320国道5公里,距高速公路10公里,环境优美,2000年曾获国家百家绿化优胜乡镇称号,气候宜人。这里农副产品丰富,盛产蜜柑及各类水果,享有种养之乡之美称。
全乡总耕地面积17900亩,其中水田15690亩,旱地2210亩,水塘面积1200亩。山林面积4.9万亩,其中油茶山2.45万亩,林地2.4万亩,果园500亩。工农业总产值1630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2500万元,农业收入3800万元,人均纯收入2385元。
芦村镇与寨下镇、柏木乡、湖田镇、辽市镇、新田镇、楠木乡、水江镇、飞剑潭乡、竹亭镇、新坊镇、渥江镇、洪塘镇、天台镇、慈化镇相邻。
历史沿革:
1949年前分属复兴、善西2乡。
1949年冬设栗村、芦村、韩塘、集凤、荆桥、双江、湖塘7个乡农会,属三阳区。
1950年调整为芦村、韩塘、双江、荆桥4个乡。
1954年改属寨下区。
1957年并为芦村乡。
1958年成立芦村人民公社。
1961年分为芦村、韩塘2个公社,复属三阳区。
1962年划为芦村、湖塘、双江、韩塘、荆桥、集凤、下洲7个公社,分属三阳、寨下区。
1968年合为芦村公社。
1983年改设芦村乡。
2010年3月芦村撤乡建镇,改设芦村镇。
芦村镇附近有明月山旅游区、酌江溶洞风景区、禅农生态园、天沐·江西明月山温泉度假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白马农庄等旅游景点,有宜春苎麻、宜春大米、袁州茶油、袁州松花皮蛋、湖田苦瓜、鹅峰凉薯等特产,有万载得胜鼓、铜鼓漫画、奉新农民画、万载花炮制作技艺、万载夏布制作技艺、丰城岳家狮等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