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广元市统计局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1. 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23056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78465人,下降7.18%,年平均下降0.74%。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924277户,集体户21651户,家庭户人口为2182682人,集体户人口为12297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1人减少0.45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县区人口情况

广元市统计局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7个县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县区常住人口

7个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50万人的县区有2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2个,在30万人以下的县区有3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县区是利州区、苍溪县、剑阁县,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67.59%。

表2-1      各县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常住人口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利州区 621978 26.98 20.79
昭化区 134202 5.82 6.78
朝天区 126506 5.49 7.02
旺苍县 330108 14.32 15.53
青川县 156387 6.78 8.95
剑阁县 423859 18.38 18.42
苍溪县 512617 22.23 22.51

二、县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7个县区中,只有利州区常住人口增加105554人,占全市比重提高6.19个百分点,其他6个县区常住人口均不同程度减少。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广元市统计局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7个县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153365人,占50.02%;女性人口为1152292人,占49.98%。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53下降为100.09。

  1. 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7个县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县区有2个,在100以上的县区有5个。

表3-1     各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地区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性别比
利州区 48.89 51.11 95.64
昭化区 51.06 48.94 104.32
朝天区 50.44 49.56 101.76
旺苍县 50.74 49.26 103.00
青川县 50.98 49.02 104.00
剑阁县 50.81 49.19 103.29
苍溪县 49.63 50.37 98.5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广元市统计局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7个县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354300人,占15.37%;15-59岁人口为1386435人,占60.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4922人,占24.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33802人,占18.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4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7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66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2305657 100.00
0-14岁 354300 15.37
15-59岁 1386435 60.13
60岁及以上 564922 24.50
其中:65岁及以上 433802 18.81

二、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7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县区有3个,在60%以下的县区有4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县区有6个。

表4-2   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利州区 15.70 67.39 16.91 12.46
昭化区 13.46 57.01 29.53 22.74
朝天区 14.18 58.96 26.86 21.05
旺苍县 14.94 61.26 23.80 18.83
青川县 13.59 61.64 24.77 18.82
剑阁县 16.57 56.47 26.96 20.33
苍溪县 15.58 54.27 30.15 23.6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376208人,16-59岁人口为1364527人。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广元市统计局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7个县区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613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36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793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0106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997人增加到1024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504人增加到1360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701人减少到2983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664人减少到34743人。

表5-1 全市各县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广元市 10242 13604 29837 34743
利州区 18101 19110 27844 25493
昭化区 6566 11685 29772 43780
朝天区 7373 9153 26004 40985
旺苍县 7954 12408 34006 35438
青川县 8828 11082 30219 40584
剑阁县 6664 11952 33020 35699
苍溪县 7237 11432 27783 39042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98年提高至8.70年。

表5-2 全市各县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2010年
广元市 8.70 7.98
利州区 10.21 9.28
昭化区 8.32 7.68
朝天区 7.53 6.99
旺苍县 8.54 7.94
青川县 8.45 7.85
剑阁县 8.24 7.77
苍溪县 7.84 7.36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023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9594人,文盲率[4]由7.24%下降为4.78%,下降2.4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广元市统计局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84525人,占47.0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21132人,占52.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65324人,乡村人口减少44379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0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552997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78711人,流动人口为374286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41439人,省内流动人口为332847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78173人,增长101.2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39982人,增长361.4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时光轴

RAG12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人口情况广元市统计局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6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2]为23056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78465人,下降7.18%,年平均下降0.74%。 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3]924277户,集体户21651户,家庭户人口为2182682人,集体户人口为12297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1人减少0.45人。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AG-ES2024-09-11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县区人口情况广元市统计局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6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7个县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县区常住人口7个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50万人的县区有2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2个,在30万人以下的县区有3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县区是利州区、苍溪县、剑阁县,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67.59%。表2-1      各县区常住人口单位:人、% 地 区 常住人口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利州区 621978 26.98 20.79 昭化区 134202 5.82 6.78 朝天区 126506 5.49 7.02 旺苍县 330108 14.32 15.53 青川县 156387 6.78 8.95 剑阁县 423859 18.38 18.42 苍溪县 512617 22.23 22.51 RAG-ES2024-09-11
二、县区常住人口变化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7个县区中,只有利州区常住人口增加105554人,占全市比重提高6.19个百分点,其他6个县区常住人口均不同程度减少。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广元市统计局广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6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7个县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153365人,占50.02%;女性人口为1152292人,占49.98%。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53下降为100.09。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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