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威水族乡
地名由来:定威水族乡原为定旦联保,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改置定成威联保办公处,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改置定成威乡,后简称定威乡。
在榕江县南部,都柳江中游。面积152平方公里。人口 4 700,其中水、苗、侗等民族占85.1%。辖7村委会。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设定旦汛。1932年置定旦镇。1943年并入八开乡。1946年置定威乡。1956年改设定威水族乡。1958年撤乡建先锋公社。1959年并入八开公社。1961年析建定威公社。1984年置定威水族乡。有小学13所。乡人民政府驻地定旦,在古州西26公里,定旦坡西北麓,都柳江南岸。人口600,均为水族。海拔280米。“定旦”系侗语译音,意为岩脚地。附近多森林。321国道经此。
历史沿革:
清雍正八年(1730年),置古州厅后划为南路苗寨,定旦驻上江协右营。
清雍正九年(1731年),置定且守备署。
民国六年(1917年),为南区辖地。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定旦镇,属三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改置定旦联保,属五区(区公所驻定旦)。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定旦联保办公处,改属三区。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定且联保改为定成威联保办公处,并入八开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置定成威乡,后改为定威乡,同时八开乡并入。
1950年11月,沿袭原乡建制。
1951年,废保甲制建行政村。
1953年,原八开乡辖地划出,复置定威乡。
1956年,定威水族民族乡成立,行政辖区无变更。
1957年,定威乡建制废,改设基层片区。
1958年,基层片区废,成立定威先锋公社。
1959年,先锋公社废,改置定威管理区。
1961年,原公社、管理区废,改置定威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恢复定威水族民族乡。
1992年,置定威水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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